跳到主要內容區
:::

政府懶管海洋 學者催修法(中國時報)

台灣至今仍無海洋的專責單位,相關業務散見於各單位。今天是世界海洋日,學者呼籲政府盡速通過海洋組織4法。

環保署日前公布台灣海底垃圾調查,並編列預算,要與地方政府及民間潛水單位合作清理海底垃圾,不過因海洋事務遲無專責單位,距離上一次政府主動清除海底垃圾,竟已是20年前的事。

國立中山大學海洋科學院在世界海洋日前夕,邀集14位兩岸的學者專家談討海洋相關事務,立法委員邱文彥說,台灣雖有海岸管理法,但管轄範圍僅涵蓋平均高潮線往海洋延伸至30公尺或3浬的範圍,「3浬到12浬內的領海海域,無專法及單位管理」。

邱文彥指出,早在15年前已有多名海洋學者起草「海洋事務部籌設構想書」,直到今天海洋保育相關組織才有實質進展。

中山大學校長楊弘敦表示,期望海洋組織4法於本會期能三讀通過,如此海洋政策、海洋生物多樣性保育、海洋環境保護、海岸及海域管理、水下文化資產監護及海洋資源才有專責單位。

邱文彥也指出,目前已擬具《海洋保育基本法》草案,明確分界陸域及海域,以補海岸管理法的不足,並促進海洋永續發展。

2015-06-08╱中國時報╱第A6版╱生活新聞╱許瀚分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