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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12 企業上市標準 學者建議多元化

20091212 國際上愈來愈多交易所採取多元上市標準,吸引企業公開上市,而台灣仍然採取單一上市標準,似乎不符合國際潮流,也無法提升國際的競爭力,經過實證研究之後,學者12日建議,我國企業上市的標準,應該以公司三年累積稅前盈餘,搭配公司負債比例,作為上市與否的門檻,同時要求規模小的公司,獲利相對要比較高,規模大的公司,獲利金額可以較低。

國立中山大學12日進行最後一天的「第17屆證券暨金融市場理論與實務研討會」,除了邀請金管會副主委吳當傑發表「金融海嘯後國際金融情勢與我國金融市場因應之道」的專題演講,上午也舉行一場台灣證券交易所的特別會議,由證交所副總經理楊朝榮主持。

中山大學教授馬黛在研討會中主張,台灣實施迄今的單一上市標準,應該調整為多元上市標準,才能吸引更多企業在台灣掛牌買賣,有效提升台灣證券交易所的國際競爭力。

精研財務領域的馬黛表示,經過去年金融海嘯的衝擊,規模的大小已經不再是衡量企業是否具有高度風險的指標,因為,跨國的大型企業,禁不起金融風暴的,不在少數,同時,基於風險與報酬的關係,獲利也不能成為衡量企業是否能夠永續經營的指標,因此,台灣應該要研究給予企業是否通過上市審查的新門檻。

馬黛說,現在上市標準是,稅前盈餘必須大於資本額的6%,而且資本額要大於6億元,但是,根據她與研究團隊經過十個月的資料搜集、參數與模型的推定、以及市場問卷調查的結果,發現如果將相關參數導入研究模型,雖然條件更嚴格,但是,因為上市條件更具彈性,可以獲准上市的公司,家數會比現在條件下,上市的家數還多,更重要的是,以多元上市標準公開發行的企業,仍然能夠永續經營,投資人的權益仍然受到良好的保障。

馬黛建議,以公司三年累積稅前盈餘,搭配公司負債比例,作為公司是否獲准上市的門檻,並且將公司規模分為資本額6億元和3億到6億元間,兩個族群,由所謂規模較大的6億元以上的公司率先執行,再擴大到小規模的公司。

她指出,這項實證研究結果的提議,經向證券承銷商、有意願上市櫃企業、以及基金經理人進行問卷調查的結果,獲得大多數的支持與肯定,企業也樂見台灣改變行之多年的單一上市審查標準,成為多元上市標準。

她說,證券交易所在2008年的「主要市場IPO制度評估:私募與公開發行之發展趨勢」的研究計劃中,受訪的未上市櫃公司,超過90%也是支持彈性的多元上市標準。

目前採行多元上市標準的交易所,至少包括NYSE、 NASDAQ、香港、新加坡和以色列特拉維夫等五家,馬黛表示,台灣證券市場應該要趕上國際潮流,走在時代的前端。

國立政治大學教授賴源河則希望,我國上市公司實施庫藏股的制度,有必要加以修正,不應該對公司買回的庫藏股用途加以限制,並且對庫藏股買回的數量,也要刪除證交法28條之2的規定,不該再限制在發行股份的10%,不過,為了保護股東權益,公司實施庫藏股的決策,必須召開股東會決議,而不再只是由董事會做決定。

台大財金系教授沈中華則建議,根據英國倫敦AIM交易所的經驗,台灣證券交易所在國際招商,引進國際企業來台上市時,應該根據台灣目前最多的科技產業的匯聚效應,吸引同類型的企業來台上市,這樣才能引來國內和國際投資人的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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