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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山溪污水處理廠回饋機制公聽會(台灣時報)

大高雄地區的污水處理廠回饋制度在縣市合併後仍處於一市兩制的過渡期,高雄市議會昨天召開「高雄市鳳山溪污水處理廠回饋機制」公聽會,與會學者專家建議市府儘速修正「高雄市辦理污水處理回饋地方自治條例」並因地制宜擬訂合理的回饋。

市議員李雅靜指出,鳳山中崙社區長期受到污水處理廠的污染卻苦無法令依據以進行回饋,期盼市府能比照中洲污水處理廠給予應有的回饋。

樹科大教授吳建德說,高雄市的污水回饋機制仍處一市兩制,合併後理應儘速修正,讓原縣部分的市民也能同享回饋,但回饋金要有統一發放的標準和機制,不能會討的才有糖吃,並且要有因地制宜的標準,建議在回饋金運用上,資本門、經常門支出應有一定比例的限制,以免偏離回饋的機制。

高應大教授黃忠發指出,污水處理廠的回饋要有受污染程度的差別,例如以受污染的半徑為範圍,否則均攤回饋金並不是真正的公平 ,鄰近受害較深的居民應受到較高的回饋。他贊同資本和經常門支出應有固定比例,而在地方優先就業方面應考量專業的問題。

中山大學教授汪明生認為,縣市合併正可提供高雄一個機會,但如果沒有把握合併後的半年、一年的時機並展現新氣象,高雄市又可能會和以前一樣,目前,高雄市仍是落後的城市,他預估高雄市的執政不太可能會再政黨輪替 ,執政者應樹立典範和積極建設,不用顧慮政治的問題。

義大教授李銘義表示,中崙社區提出多功能里活動中心、免收污水處理,營養午餐等等訴求均可納入回饋,但擔心因立法程序延誤回饋將對居民不公,建議盯監修法進度,同時精算中崙社區可能獲得的回饋金金額。

市議員張漢忠和陳粹鑾則表示,鳳山溪污水廠造成中崙地區居民的的不便,回饋金的運用不能有一國兩制,市府要儘快向議會提送自治條例的審議,並且妥善管理與監督。

2011-05-10╱台灣時報╱第11版╱高雄都綜合╱呂明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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