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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北大締盟 校名版本不一(中央社)

國立中山大學今天與大陸北京大學締結姊妹校,簽訂合作備忘錄,為迎合兩岸政治現實,繁體版合約校名為國立中山大學,簡體版合約則去掉「國立」2字,僅以中山大學相稱。

中山大學下午特別開放校內蔣公行館作為簽約儀式會場,由中山大學校長楊弘敦與北京大學校長周其鳳代表簽署。

簽訂合作協議內容包括,雙方可組團互訪,進行學術研究交流,雙方可彼此互派學生互訪,進行實習考察等交流活動,並將共同舉辦學術會議、展演等交流,以及交換公開發表的學術資料、學校刊物及學術資訊。

楊弘敦說,中山大簽約合同的校名差異,並不影響合約實質效力,中山大校名不同完全是項權宜措施,因合約須分別報兩岸教育單位認可。

周其鳳說,期盼兩岸透過學術合作交流,促進兩岸的繁榮發展,北大已在台灣12所大學簽訂姊妹校合約,希望藉此提供兩岸大學學術交流平台,帶來兩岸學術互補作用,彼此截長補短,創造兩岸學術交流雙贏;目前北大有300名在學的台灣學生,最近又錄取12名頂尖的台灣學生。

他指出,中國近來發展很快,也面臨環保及資源耗損等嚴峻挑戰,以及許多新的問題,每個大學都有其長處,他希望藉由與台灣的大學加強交流,汲取台灣各校所長。

楊弘敦表示,中山大學早在1999年就和北京大學私下簽署過合作草約,如今兩校報請兩岸教育部門核准,正式結盟,開啟學術交流新頁,共享兩校學術資源。

楊弘敦說,中山大與大陸的大學不只和北大有交流合作,還有廣州的中山大學、廈門大學、上海復旦大學等都有建立良好情誼,尤其開放陸生來台就讀後,更可讓兩岸學校有更好的發展。

周其鳳與隨行的師生訪問團70多人,還參觀中山大榮譽教授余光中特藏室,余光中親自為周其鳳導覽,余光中說,他差一點就當北大學生,當年雖錄取北大後因戰亂而無法報到,但錄取資料他迄今還保存著。

2011-05-13╱中央社╱國內文教╱中央社記者程啟峰高雄13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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