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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評新規定 開發案要供〝冷、熱、電〞 環保署要求都更案、新社區開發案、火力發電廠、工業園區或科學園區開發。(聯合晚報)

全球溫室效應引爆低碳時代的來臨,因應節能減碳的趨勢,環保署綜計處長葉俊宏上午表示,環保署已要求都更案、新社區開發案、火力發電廠、工業園區或科學園區開發,在環評時,應把開發案是否能提供「冷、熱、電」的供應,作為環評是否通過的依據。

葉俊宏說,開發案是否能提供「冷、熱、電」的觀念,來自於目前國普遍推廣的區域能源觀念,也就是把一次能源,可以轉換為二次能源再利用。舉例而言,發電廠、垃圾廠,甚至高鐵、捷運、生質能在使用過程中都會產生廢熱,如能把這些廢熱轉換供應某個社區、區域的「冷、熱、電」需求,將可有效提高能源使用並節約能源,不用家家戶戶都買冷氣、熱水器,而是由中央系統供應,使民眾更方便,也更節能減碳。

葉俊宏表示,由於台灣氣候高溫潮濕,對於「供冷」的需求遠高於日本等國家,而供熱需求以工業園、科學園區、紙業、紡織、石油、化工及鋼鐵等;因應這些不同需求,如果能由燃油或燃氣電廠排放的廢熱,以吸收式冷熱水機直接進行回收,同時供給區域內民眾冷水、熱水及電力,將有顯著的節能減碳效果。

中山大學教授楊冠雄上午表示,區域能源供應來源可以有不同來源組合,如火力發電廠可利用發電餘熱接上區域內的冷熱水機、或複循環的汽電共生系統,提供區域內能源需求,同樣的捷運產生的廢熱、垃圾焚化廠的生質能源產生的廢熱,都是可以利用的方式。

楊冠雄說,他在高雄第一科技大學裝設區域能源供應系統,以供應冷水為主,各大樓利用離峰時間用電製冰,白天使用,每月可節省電費30萬元,高雄榮總也有很好效果。

2011-08-26╱聯合晚報╱第A10版╱焦點╱記者劉開元/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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