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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債權證券化 最快兩年後推出 依泰國經驗,若經適度包裝,資產管理公司獲利可達二成以上(工商時報)

台灣的金融資產証券化商品即將在明年初陸續問世,但此一機制建立後,不良債權是否也可以經過包裝而順利出脫?對此一引起甚多爭議的問題,台灣土地銀行經理陳順天在中山大學研討會上指出,按照泰國的處理經驗,不良債權也可以適時設計為證券化商品,國外資產管理公司因此獲利甚至高達二成以上,但,以台灣目前的現況,不良債權證券化的時間,最快也要等到兩年以後,才可能推出。

中山大學財務管理系教授劉德明指出,財政部在推動資產證券化的過程中,顯然把金融產證券化順位放在前面,對不動產證券化則相對不積極,且財政部只要不同意列為有價證券,由一般企業自行開發的產品,如岡山鋼鐵和鴻 禧的案子,都會因為銀行購買的限制極大,而導致缺乏流動性,終告無疾而終。

且如此做法,也導致目前外界有「政策是否有提供銀行不良債權解套機會」的疑慮。

對此問題,陳順天說,在泰國,不良債權經過資產管理公司買入後,大約付出兩成的價金,等到經濟慢慢的復甦,有些債權開始出現現金流入,這些現金流入一但穩定後,當然可以包裝成為商品,泰國經驗是出售的價值高達成本的兩倍,換言之,這些本來乏人問津、銀行處理掉的不良債權,經適當的處理報酬率可以高達兩成。

台証證券總經理林克孝則認為,政府目前全力推動「二五八金改計畫」,真要落實的話,銀行的不良債權勢必要大量釋出,粗略估計規模會高達三千億元,且問題資產經常還伴隨處理上的不便利性,例如,設在農地上的工廠廠房,或者同一棟大樓中的擔保品,分屬不同樓層而難以有效的開發,因此,確實有必要思考如何讓這些問題資產,透過資產公司交換,增加它的價值,並利用證券化的方式處理。

但在不良債權的證券化問題上,資產管理公司與房地產業者意見明顯不一致。長谷生活科技總經理陳彩繁認為,不良債權的釋出規模,政府應該要有所限制,以免衝擊到房地產市場﹔但與會的台灣金聯公司代表則說,這一點很難辦的到,資產管理公司買進的資產並包裝後,不應再稱為不良資產,且還要設法把這些整理過的產品,設法賣出去,沒有一家公司會忍受他的大筆資金,押在產品上動彈不得。

2002-12-16╱工商時報╱第08版╱金融市場╱陳駿逸、楊清輝╱高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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