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日驅趕我漁船 外交部:將派船艦護漁 政院強調不接受「中」日簽署海域談判 漁界表示目前尚未傳出逮捕情事 要求政府處理 (中國時報)

針對日本巡邏船近日在我國與日本兩國重疊海域或爭議水域發生驅趕我作業漁船一事,行政院昨日強調,中華民國政府絕不接受任何中共與日本所簽訂關於我國主權領域的談判,台日雙方應儘速展開漁業磋商,化解海上漁業衝突,以共同維護漁業秩序,確保我漁民的漁場作業權益。

為儘速解決此類糾紛,行政院長游錫方方土昨已責成外交部、農委會及海巡署等部會儘快與日方進行交涉,以進行協商達成共識,全力維護我國漁民權益。

外交部長簡又新昨日則指出,我國會動用所有能力,包含船艦,來保護漁民的權利。

他說,外交部的台日關係會執行秘書吳嘉雄已經於十二日晚間與日本交流協會秘書長垂秀夫會面,並就最近的驅離事件表達不滿,同時要求日本政府儘快與我國進行會談,以便簽訂雙邊的漁業協定,解決彼此兩百浬經濟區重疊的問題。

目前雙方僵持的問題在於,我國漁民認為在台日之間簽訂漁業協定之前仍可以在傳統漁場作業,但日本則因為兩百浬經濟區的原則而難以接受。

日本近來加強驅離我國漁民,中山大學海洋政策研究中心主任胡念祖也指出,日本是以中文印製的警告書開立給我國漁民,顯示日本的行動可能非單獨針對台灣漁民。

有趣的是,日本開立的「警告書」上係以中華民國來稱呼我國,形成日本水產廳開立的官方文書上,出現我國正式國號的情形。

日本在我傳統漁場驅趕台灣漁民,雖然立院朝野黨團昨天一致對日本表達抗議之意,惟根據農委會、外交部等官員昨天向民進黨團報告的內容指出,我方如果只宣示兩百浬的經濟海域,其漁場僅能到北緯二十九點五度,惟目前我方漁民的作業區域已跨到北緯三十點四度,如果只就部分與日本交涉,很難討到便宜。

2003-02-14╱中國時報╱第06版╱綜合新聞╱林淑玲╱陳希林╱陳嘉宏╱台北報導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