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掉小校別廢了小朋友的受教權(民眾日報)
市政府因應少子化,學生人數銳減,大幅度裁併學校引起學生受教權爭議,市議會昨天舉行公聽會,邀請學者、各級學校家長、教師、社區代表及教師團體與教育局官員交換意見,會中達成尊重受教權的共識,不能以經濟效益作為廢校的衡量標準。
市議員黃柏霖、吳利成、高市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劉亞平主持「高雄市市立小型學校永續發展自治條例」公聽會,與會學者有高雄師範大學教育系主任陳麗珍教授、中山大學中國與亞太區域研究所鄧學良副教授及六龜國小校長黃龍泉。
高雄縣市合併後,市府教育局未依據原先的協議,裁併學校的條件訂為40人且學生流失嚴重者,被改為「全校學生人數不滿五十人之國小」。送市議會程序委員會審議時,一度引起爭論,由許崑源議長決定召開公聽會,希望藉由公聽會能聽取更多的聲音。
黃柏霖議員表示,尤其偏遠鄉間的小學,就是代表當地的生活中心,一旦學校被廢就是代該社區的消失,他曾在議會多次提問,高雄市為何不能像宜蘭、雲林、北縣一樣,設有人文小學可供家長作多種不同受教的選擇,當時就是因有關小校自條例未通過所致,希望藉由這次公聽會多聽大家的意見,訂定一套周全的自治條例。
鄧學良副教授表示,自日本的小型學校設置情形來看,連一座小島內僅有一戶人家,全家六人仍然可以在當地小學受教,他贊成受教權能在地方立法後,讓民眾享有平等的教育權。
陳麗珠教授指出,長期以來台灣小學教育經費,在無投票、省錢的因素下,無法受到公平的待遇,其實國小的教育成本支出,不比中、高等學校來得高,若是因人口流失影響,要裁併時政府也應多作事前的溝通,讓社區民眾參與對話機會,輔導讓企業或有能力人士的介入,讓學校免於廢校的命運。
劉亞平理事長強調,有關小校存廢問題早在高雄縣就已存在,經由教師會爭取已作適度調整,如今合併後讓原「高雄市教育局」傷腦筋,基於偏遠地區每人的受教權,不能受到侵害所以期盼議會審議自治條例時,不以經費為考量基準。
2012-03-22╱民眾日報╱第B13版╱高屏都會╱記者邱英明高雄報導
市議員黃柏霖、吳利成、高市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劉亞平主持「高雄市市立小型學校永續發展自治條例」公聽會,與會學者有高雄師範大學教育系主任陳麗珍教授、中山大學中國與亞太區域研究所鄧學良副教授及六龜國小校長黃龍泉。
高雄縣市合併後,市府教育局未依據原先的協議,裁併學校的條件訂為40人且學生流失嚴重者,被改為「全校學生人數不滿五十人之國小」。送市議會程序委員會審議時,一度引起爭論,由許崑源議長決定召開公聽會,希望藉由公聽會能聽取更多的聲音。
黃柏霖議員表示,尤其偏遠鄉間的小學,就是代表當地的生活中心,一旦學校被廢就是代該社區的消失,他曾在議會多次提問,高雄市為何不能像宜蘭、雲林、北縣一樣,設有人文小學可供家長作多種不同受教的選擇,當時就是因有關小校自條例未通過所致,希望藉由這次公聽會多聽大家的意見,訂定一套周全的自治條例。
鄧學良副教授表示,自日本的小型學校設置情形來看,連一座小島內僅有一戶人家,全家六人仍然可以在當地小學受教,他贊成受教權能在地方立法後,讓民眾享有平等的教育權。
陳麗珠教授指出,長期以來台灣小學教育經費,在無投票、省錢的因素下,無法受到公平的待遇,其實國小的教育成本支出,不比中、高等學校來得高,若是因人口流失影響,要裁併時政府也應多作事前的溝通,讓社區民眾參與對話機會,輔導讓企業或有能力人士的介入,讓學校免於廢校的命運。
劉亞平理事長強調,有關小校存廢問題早在高雄縣就已存在,經由教師會爭取已作適度調整,如今合併後讓原「高雄市教育局」傷腦筋,基於偏遠地區每人的受教權,不能受到侵害所以期盼議會審議自治條例時,不以經費為考量基準。
2012-03-22╱民眾日報╱第B13版╱高屏都會╱記者邱英明高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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