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政策 事關國家安全(聯合報)
作者:中山大學海洋政策研究中心主任胡念祖
在政治口水滿天飛之際,我國海洋事務與政策卻在默默中發展著。最近在地方版及全國版的「報屁股」中可以見到兩則小小的新聞,其一是高雄市政府「港務局」於今年元旦更名為「海洋局」,其二為行政院院長於去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批定,於行政院下設「行政院海洋事務推動委員會」。由兩事件本身的曲折,亦可見海洋政策領域在我國推動十五年來的艱辛。
高雄市長謝長廷在其第一任競選之際,係以外鄉人身分南下競選,但很快地就確信,我國國家海權三要素(海軍、海運與漁業)的基礎均在高雄市,高雄市具有我國「海洋首都」的地位與條件。因此,謝市長在其甫就職一個月內即公開宣示設立「海洋局」。然因種種因素,謝市長卻在其第二任內將高雄市政府建設局漁業處升格改制為「高雄市政府港務局」,但其人員與內涵仍為原來漁業處之規模。一年後,再改名為「高雄市政府海洋局」,並將原市政府環保局所轄海洋汙染防治業務轉隸海洋局,使其成為我國中央與地方政府中第一個法定海洋事務專責機關。然此海洋局之內涵與格局與「海洋首都」之政策企圖與內涵之間,仍有一大段距離。
中央政府在其政府改造規劃中,為凸顯執政黨對國家海洋權益之重視,而在行政院組織法修正草案第三條第一項第十五款明定設立海洋事務部。然整部行政院組織法修正草案雖於九十一年四月即函請立法院審議,卻迄今仍無法展開審議。社會中部分人士甚至在不瞭解何謂海洋事務,不問國家海洋權益事關重大之際,即抨擊海洋事務部設立之議。為能在海洋事務部設立之前有效協調各相關部會共同推動海洋事務,行政院乃先行設立此一具審議、規劃與督導職權之委員會。
儘管在中央政府中已出現海洋事務專責協調及推動的機構,但此一委員會非屬行政院下「法定機關」,故其存在與否及其運作效能有賴政府高層決策者政策意志力之支持與貫徹。我政府中有多個機關是在一個作用法的規定下而設立,譬如因「發展觀光條例」第四條而設觀光局,因「海岸巡防法」第三條而設「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因「公平交易法」第二十九條而設「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等等,但兩部事涉國家主權、主權權利與管轄權的海域法,再加上因兩部海域法而由國家所主張且面積大於陸域國土面積十倍以上之國家海域所涉及之諸多海洋事務與國家權益,若仍不足以讓民眾及政治人物重視設立海洋事務專責機關之重要性,毋寧是件難令人理解的事。
行政院海洋事務推動委員會雖已設立,但其組成委員之涵蓋因人數限制,無法包括遠洋漁業、海洋礦產探勘開發、造船、海洋觀光遊憩及海洋文化等層面,實屬遺憾。行政院長是否可藉此委員會之運作而提出令國人耳目一新的國家總體海洋政策願景與有力作為,亦令人期待。當海峽對岸的中國政權由海洋戰略角度出發,堅持解決台灣問題,完成統一大業,以打開東入太平洋的大門與確保海上安全,並為此極力發展海洋力量之際,我國又將如何在海洋上有所因應,實有賴政府及社會支持具海洋觀的思維及具體作為。
在其第一任競選之際,係以外鄉人身分南下競選,但很快地就確信,我國國家海權三要素(海軍、海運與漁業)的基礎均在高雄市,高雄市具有我國「海洋首都」的地位與條件。因此,謝市長在其甫就職一個月內即公開宣示設立「海洋局」。然因種種因素,謝市長卻在其第二任內將高雄市政府建設局漁業處升格改制為「高雄市政府港務局」,但其人員與內涵仍為原來漁業處之規模。一年後,再改名為「高雄市政府海洋局」,並將原市政府環保局所轄海洋汙染防治業務轉隸海洋局,使其成為我國中央與地方政府中第一個法定海洋事務專責機關。然此海洋局之內涵與格局與「海洋首都」之政策企圖與內涵之間,仍有一大段距離。
中央政府在其政府改造規劃中,為凸顯執政黨對國家海洋權益之重視,而在行政院組織法修正草案第三條第一項第十五款明定設立海
2004-01-08╱聯合報╱第15版╱民意論壇╱胡念祖∕中山大學海洋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高雄市)
在政治口水滿天飛之際,我國海洋事務與政策卻在默默中發展著。最近在地方版及全國版的「報屁股」中可以見到兩則小小的新聞,其一是高雄市政府「港務局」於今年元旦更名為「海洋局」,其二為行政院院長於去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批定,於行政院下設「行政院海洋事務推動委員會」。由兩事件本身的曲折,亦可見海洋政策領域在我國推動十五年來的艱辛。
高雄市長謝長廷在其第一任競選之際,係以外鄉人身分南下競選,但很快地就確信,我國國家海權三要素(海軍、海運與漁業)的基礎均在高雄市,高雄市具有我國「海洋首都」的地位與條件。因此,謝市長在其甫就職一個月內即公開宣示設立「海洋局」。然因種種因素,謝市長卻在其第二任內將高雄市政府建設局漁業處升格改制為「高雄市政府港務局」,但其人員與內涵仍為原來漁業處之規模。一年後,再改名為「高雄市政府海洋局」,並將原市政府環保局所轄海洋汙染防治業務轉隸海洋局,使其成為我國中央與地方政府中第一個法定海洋事務專責機關。然此海洋局之內涵與格局與「海洋首都」之政策企圖與內涵之間,仍有一大段距離。
中央政府在其政府改造規劃中,為凸顯執政黨對國家海洋權益之重視,而在行政院組織法修正草案第三條第一項第十五款明定設立海洋事務部。然整部行政院組織法修正草案雖於九十一年四月即函請立法院審議,卻迄今仍無法展開審議。社會中部分人士甚至在不瞭解何謂海洋事務,不問國家海洋權益事關重大之際,即抨擊海洋事務部設立之議。為能在海洋事務部設立之前有效協調各相關部會共同推動海洋事務,行政院乃先行設立此一具審議、規劃與督導職權之委員會。
儘管在中央政府中已出現海洋事務專責協調及推動的機構,但此一委員會非屬行政院下「法定機關」,故其存在與否及其運作效能有賴政府高層決策者政策意志力之支持與貫徹。我政府中有多個機關是在一個作用法的規定下而設立,譬如因「發展觀光條例」第四條而設觀光局,因「海岸巡防法」第三條而設「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因「公平交易法」第二十九條而設「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等等,但兩部事涉國家主權、主權權利與管轄權的海域法,再加上因兩部海域法而由國家所主張且面積大於陸域國土面積十倍以上之國家海域所涉及之諸多海洋事務與國家權益,若仍不足以讓民眾及政治人物重視設立海洋事務專責機關之重要性,毋寧是件難令人理解的事。
行政院海洋事務推動委員會雖已設立,但其組成委員之涵蓋因人數限制,無法包括遠洋漁業、海洋礦產探勘開發、造船、海洋觀光遊憩及海洋文化等層面,實屬遺憾。行政院長是否可藉此委員會之運作而提出令國人耳目一新的國家總體海洋政策願景與有力作為,亦令人期待。當海峽對岸的中國政權由海洋戰略角度出發,堅持解決台灣問題,完成統一大業,以打開東入太平洋的大門與確保海上安全,並為此極力發展海洋力量之際,我國又將如何在海洋上有所因應,實有賴政府及社會支持具海洋觀的思維及具體作為。
在其第一任競選之際,係以外鄉人身分南下競選,但很快地就確信,我國國家海權三要素(海軍、海運與漁業)的基礎均在高雄市,高雄市具有我國「海洋首都」的地位與條件。因此,謝市長在其甫就職一個月內即公開宣示設立「海洋局」。然因種種因素,謝市長卻在其第二任內將高雄市政府建設局漁業處升格改制為「高雄市政府港務局」,但其人員與內涵仍為原來漁業處之規模。一年後,再改名為「高雄市政府海洋局」,並將原市政府環保局所轄海洋汙染防治業務轉隸海洋局,使其成為我國中央與地方政府中第一個法定海洋事務專責機關。然此海洋局之內涵與格局與「海洋首都」之政策企圖與內涵之間,仍有一大段距離。
中央政府在其政府改造規劃中,為凸顯執政黨對國家海洋權益之重視,而在行政院組織法修正草案第三條第一項第十五款明定設立海
2004-01-08╱聯合報╱第15版╱民意論壇╱胡念祖∕中山大學海洋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高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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