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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 在發揮企業最高價值 柯承恩葉匡時指出 尋找獨立董事要深入評估 (經濟日報)

台大管理學院院長柯承恩、中山大學企管系教授葉匡時昨(8)日皆指出,公司治理不單只是防止經營層貪汙、舞弊而已,更重要的是能以企管、策略的角度、發揮公司的最高價值。

台灣經濟研究院副院長洪德生說,公司治理是金融經濟、資本市場發展的硬道理,而為有效管理企業風險並增加價值,須強化董監功能、定期評估董監運作等。

台北大學財經法律系教授陳春山說,台灣應推動治理型的董事會,而非只停留在附合型及管理型的董事會,為此董事會須負起長期策略規劃、專業分工、報酬設計、行為制約等責任。常在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程守真也說,為落實公司治理,公司須量身訂作公司章程、明確界定目標、董事會及各委員會定位及內容。

中華公司治理協會昨天舉辦「投資選股與公司治理座談會」,會中有不少企業負責人質疑獨立董事能否瞭解產業,還是會因不熟悉實務而影響公司正常營運。

對此柯承恩認為,設立獨立董事的目的,是要讓企業更好。業者尋找獨立董事時應抱持「公司需要什麼樣的人才來幫忙」的態度,尋找專才診斷公司不足之處,同時獨立董事不單是應法律要求,而是要「隨著企業成長,調整高層結構,找來協助公司進步的人」。

會中也有人提問,若獨立董事不盡職,可否提前解職?柯承恩表示,「就好像嫁人之前也要想一想」的道理一樣,選擇獨立董事要深入評估,與這些獨立董事溝通公司理念以及期望,以便能夠發揮最大功效。

葉匡時說,公司治理不宜有放之四海皆準的標準,真正的重點在於經營者能否改變心態,唯有公司已經到了「經營」的層次,經營者也抱著找人「協助」的態度,公司治理才有價值。

葉匡時說,推動公司治理還要克服文化習俗的障礙。中國人講求和諧,多不願意獨排眾議,因此有了獨立董事還不夠,重要的是,這位獨立董事還能夠打破習俗,敢於直言不諱。而目前散戶力量分散,唯有擴大法人投資者的力量,監督企業的力量才得以發揮。

政大會計系副教授戚務君表示,資訊揭露是公司治理的重要一環,除了現有的財務資訊內容外,揭露財務預測時也應該一併提出過去財務預測品質以及準確度的相關訊息,甚至最好與同產業的其他公司比較,較能讓投資人評估財務預測的實用性。

2003-04-09╱經濟日報╱第06版╱企業要聞╱記者李惟平╱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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