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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層次傳銷激勵作用大 濫用風險高 (工商時報)

作者:國立中山大學直銷學術研發中心主任

直銷(Direct Selling)是很早就存在的商業模式,是由產品製造公司、生產單位或產品進口商,請人將其產品在不特定的地方,以面對面的方式,直接介紹、銷售給消費者的銷售模式。以前沿街叫賣或挨家挨戶去推銷產品的業務員,就是早期的直銷商。台灣壽險業的業務員會到客戶家中或辦公場所,甚至約到咖啡廳去介紹壽險保單,這種方式也都可稱為直銷。

近代的直銷,強調直銷商不領公司薪水,直接自其銷售額中領取某一比例的佣金或獎金;因此直銷商和公司之間沒有僱傭關係,可減輕公司的固定人事成本和退休金等員工福利的負擔。

多層次傳銷(Multi-level Marketing, 或稱 Network Marketing)簡稱傳銷,也是直銷的一種,重點在於一套階梯式的獎金比例分配辦法,業績愈高的,獎金的比例也愈高。直銷商除了自己去推銷公司的產品之外,還可以鼓勵他的客戶加入直銷商的行列,成為他的下線;下線的業績可以和他的業績合併計算,以領取更高比例的獎金。由於業績獎金的領取比例有上限,因此當下線的業績達到獎金最高比例時,上線就無法領取更高比例的獎金,來獲得獎金比例的差額,下線就會獨立出來。

這一套多層次傳銷獎金制度,激勵作用甚大,可使公司業績快速成長,但因為有些不肖業者用這套制度來斂財,造成很大的風波,使很多人因此聞傳銷而色變!但歸根究底,這套制度如一「利器」,善用之則利國利民,若被不肖之徒濫用,則成「凶器」,禍國殃民。其關鍵在「使用人」的賢或不肖,而不在這套制度好壞!

2003-04-22╱工商時報╱第32版╱傳銷直銷╱文╱陳得發(國立中山大學直銷學術研發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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