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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自由經濟示範區法規公聽會(台灣時報)

中央規劃將自由貿易港區、高雄軟體園區等打造高雄成為「自由經濟示範區」,高雄市議會關切高雄自由經濟示範區法規規劃議題昨天舉行公聽會,與會學者專家認為不能只在法規上進行租稅減讓,而是要促進物流、人流、錢流及資訊流的交流,才能吸引企業主進駐示範區。

這項「高雄市自由經濟示範區法規規劃」公聽會,由議員黃柏霖、陳麗娜主持,議員蕭永達也參與。

黃柏霖指出,中央盼高雄自由經濟示範區營造支善投資環境,吸引跨國企業及台商投資,未來可提供人才延攬、資金及產業投資等優惠及便捷,打造全台便捷通關、高度貿易自由化且貨品免稅的自由貿島,為加速「自由經濟示範區」的規劃及具體落實,盼中央能加緊腳步進行因應。

陳麗娜建議,地方訂自己的法規版本提供中央參考,拿回主導權,市府要有魄力且展現地方意志力,讓中央重視高雄的心聲。

經建會組長林旭佳表示,行政院要求經建會在一年內完成規劃,目前尚未明確是訂定特別法因應或進行現有法規的鬆綁的法規規範。

高雄機場航空站主任朱耀光,若引用桃園航空城法規可能受限,建議用較大的角度的來看。

高雄港務局督導蘇琴惠建議,在自由貿易港區考量境內關外的精神,在法令上輕鬆綁,並對參加專案者給予實質優惠。

經發局表示,對中央選定自由經濟示範區的地點,高雄市當仁不讓,而在適用的法規法規上,可參考韓國仁川和香港的特別法。

中山大學教授劉孟奇說,「自由經濟示範區」首重物流、人流、錢流及資訊流的流通,若光以減稅為手段是不會贏的,而是要先解決四流中所遭遇的問題。

中山大學教授徐正戎認為,自由經濟區不能只侷限在高雄的交流與自由,示範區不是由地方政府規劃即可 ,而是要由中央從立法開始做,地方政府可提出法規版本供中央討論。

高雄大學教授楊鈞池認為,高雄扮演主動推動「自由經濟示範區」的主角,建議中央認真思考高雄港和小港機場的管轄,若沒有海空港緊密的合作關係,「自由經濟示範區」也是空的。

2012-05-01╱台灣時報╱第11版╱高雄都要聞╱呂珮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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