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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推拖拉 錯失先機 (中國時報)

雖然台電公司非常不願意把重件碼頭南北兩條堤防各打掉一半長度,作為解決鹽寮福隆海岸沙灘流失的長期補救措施,但這個問題早在民國八十九年即提出,只是沒有受到重視,台電也錯失解決先機。根據台電評估,如果採打掉一半方式、再搭配人工養灘,所須工程經費約十二億元左右,雖然比把重件碼頭全部打掉,再將進水口抽水渠道延伸到外海所須的一百五十億元經費便宜很多,但也不是小數目。

但台電、甚至是經濟部或原能會只要積極點,這筆錢其實是可以省下來的。早在民國八十九年行政院召開「核四再評估委員會」,進行核四存廢大辯論時,反核代表就曾提出「核四重件碼頭施工日,就是福隆海水浴場沙灘消失之日」的警語。

即使核四宣布復工後,政府和台電還是沒有把這個問題放在心理。民國九十年七月,貢寮鄉民在原能會召開的核四環境監督委員會,再度提出相同的警語。當時接受台電委託進行核四附近海域環境長期監測的中山大學海洋科技研究中心主任李忠潘也證實福隆海水浴場砂源確實在流失中,卻無法確定是否與重件碼頭有關。

如果貢寮鄉民今年沒有「上京告御狀」,游揆沒有立即裁示重件碼頭停工,這個問題到現在恐怕還在原能會、經濟部和台電之間推拖拉。由此證實原能會過去幾年召集相關部會和學者專家組成的核四建廠環境影響監督委員會幾乎形同虛設。

台電當初堅持要確定福隆海水浴場沙灘流失與重件碼頭施工無關,才肯義務幫忙養灘,更是無謂的固執。試問,如果證實是重件碼頭引起,台電又豈能置身事外?現在才想以人工養灘、較為省錢的方式解決問題,自然無法被貢寮鄉民接受。

2003-07-02╱中國時報╱第A8版╱社會脈動╱李宗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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