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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段徵收補償 拖垮財政 大社與鳳山南成的區段徵收案縣府不敢立即推(中國時報)

房地產不景氣,近年來土地公告現值比市價還高,造成營建署在橋頭新市鎮開發案中,積壓了一百億的資金,縣府今年計畫推動大社與鳳山南成的區段徵收案,縣長楊秋興指示地政局先調查地主領地還是領補償費,以免拖跨縣府財政。

營建署在開發高雄縣橋頭新市鎮的區段徵收案,因為面積達兩百八十公頃,當時參與分配的地主認為領補償費比分地划得來,紛紛要求領補償費,造成大量土地無人購買,營建署已墊付一百億元資金,開發進度嚴重落後。

縣府過去利用區段徵收方式開發地方,成功的促進地方繁榮,但因為政情不安定,加上公告現值比實際地價還高,農地辦理區段徵收地主領錢不分地,積壓大量資金,對財源吃緊的縣府來說,不得不慎。

今年縣府計畫辦理大社中山大學擴大都市計畫案及鳳山南成區段徵收案,縣府初步了解地主的意願,發現幾乎所有地主都不領地,算算南成案至少要支出六十億元,使縣府不得不放慢計畫進行。

鳳山南成案在過埤路與八十八快速道路附近,共有一百六十多位地主,其中最大的是台糖與仁愛之家,兩者合計接近五成,也都表示要領補償費,讓縣府相當為難。

由於領補償費是以地主總面積乘公告現值計算,但領土地反而要負擔五成五的公共設施土地,只能領回四成五左右,換個角度看,領回補償費再去買自己的土地,反而可以買到近十足的土地,因此根本沒有人會領地。

為解決此全國性問題,內政部修正區段徵收除分配土地少於最小建築面積可以領補償費外,其餘都應比照市地重劃領地,但此案仍在行政院內,還沒有送到立法院,也讓全國的區段徵收案都暫時停擺。

2004-05-14╱中國時報╱第C3版╱高縣新聞╱林凱盈╱高縣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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