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代公平是衡量開發海洋資源的一把尺 (民生報)
台灣海岸資源大規模的開發,近年來,引起學界諸多質疑和抨擊,其中最引人省思的兩個問題,一個是海洋資源開發利用的公平性,一個是世人是否有權透支後代子孫的資源?
內政部依「台灣沿海地區自然環境保護計畫」,在民國74年、76年畫定12處沿海保護區,彰雲嘉沿海保護區就是其中之一。但在經濟考量下,政府還是允許台塑在雲林麥寮填海造陸興建六輕。
六輕建廠填海造地使用的海埔新生地,究竟是國有財產還是台塑私產?國有財產局主任秘書蘇維成說,土地法第14條第1項第1款規定,縣市政府畫設的台灣海堤以東、以西不得使用,如果沒有海堤,則以防風林為界,也就是海灘依規定都是國有的。六輕填海造陸由台塑主導,主要是政府鼓勵企業投資,算是特例。
台塑雲林六輕海埔新生地開發案,當年是由國有財產局作價提供給經濟部工業局,工業局再依據促進產業升級條例開發,所以先登錄為國有,後來賣給台塑後,才轉登記為私有。蘇維成強調,海埔新生地的開發,須先通過環境影響評估,財產局才會核准。
對此,學界卻紛表質疑,並各自從不同角度提出批評。
在英國、加拿大,民眾可以買水下土地、一座私人小島,甚至擁有水下土地,但現在各國政府為了將這類土地一塊塊買回來,紛紛成立基金;當先進國家發現水下土地私有制錯誤時,台灣為什麼倒過來做?」中山大學海洋政策研究中心教授胡念祖大聲質問。
為後代子孫考量
合法的未必合理
清華大學科學法律所所長范建得也說,依行政程序法,六輕的合法性不成問題,但就為後代子孫負責的觀點來看,卻未必合理。
東華大學環境政策研究所副教授梁明煌更指出,在海埔新生地、潟湖邊開發工業區,固然可以使土地充分利用,但開發收益,若集中少數人身上,汙染大家承擔,就不符合公平正義原則。
因為六輕建廠,漁業資源也受影響,梁明煌提出數據佐證:麥寮外海有一處東西向的「雲彰隆起」陸棚區,東緣是外傘頂洲,其南側海域原是烏魚重要繁殖地,自從麥寮六輕填海造陸,在濁水溪口南方建造一座北堤,外傘頂洲受到破壞,範圍逐漸縮小,無法提供烏魚群良好的繁殖環境,使得烏魚存活率和孵化率降低,漁獲量由1981年260萬尾高峰,降至1999年15萬尾。
六輕案也凸顯台灣現行制度缺乏永續的概念,國立中山大學海洋環境及工程系副教授邱文彥說,依照海岸法草案規定,海沙是世代共同的財產,但是現在台塑集團抽沙,變成私人的營利工具,台塑卻不必分攤衍生的社會成本,外傘頂洲正逐漸消失,國土流失誰該負責 政府應該建立彌補的機制,美國的做法就是如此,破壞5公頃,就補回5公頃,法令每5年重新檢討,再授權一次。
近年來,政府在沿海大規模開發工業區,除了六輕,台南縣濱南工業區的開發也是其中一例。
面積近2500公頃的濱南工業區,位於台灣七股鹽場以西,工業區土地除了大片鹽田,其餘是七股瀉湖。七股潟湖是全台最完整、最美麗的一片濕地,廣達7000多公頃,養蚵是附近漁民百年來的重要收入來源,潟湖盛產貝類,可吸納水中的懸浮生物及有機質,提供乾淨的水源供魚塭養殖,而魚塭優養化的水排到內海,也替貝類提供食物來源,兩者相互依存,每年都有許多黑面琵鷺到此過冬,是全球鳥類生態的重要瑰寶……
如今,濱南工業區雖然環境評估有條件通過了,限定使用潟湖的面積不得超過30%,但保育人士仍十分擔憂,工業區將破壞濕地生態,釀成無可彌補的後果。
胡念祖說,學界對濱南工業區的質疑,一是環境生態,以現在的國民所得、生活品質,需要再多一個工業區嗎?二是台灣現有的內陸工業區很多都荒廢,有什麼必要再在海岸成立工業區
關於濱海工業開發影響候鳥棲息和生態部分,梁明煌表示,除了評估經濟效益、成本風險之外,政府更應全面檢討土地的適宜性,來處理經濟與環保的衝突,不要等問題發生後才想要彌補。
從全球化角度而言,海洋資源的利用涉及全球資源共享的問題。梁明煌說,大家私心自用的結果,導致很多漁場、洄游魚類族群都有減少的趨勢,例如近幾年烏魚、黑鮪魚的漁獲量都在逐年下降。
重開放卻輕保育
壟斷地球公共財
若回歸到台灣本身,國立海洋大學副校長李國添說,台灣有北迴歸線經過,是海洋魚苗的重要孕育地,大量開發濱海工業區,怎麼不會妨害海洋生物的生機?現在生物多樣性的漸次消失,就是最大警訊;至於政府現在重開放、輕保育的作法,不僅壟斷了地球的「公共財」,更剝奪了下一代人公平享有資源的機會。
他強調,所謂「世代公平」,就是環境永續發展的基本精神,其基本的概念,就是我們這一代承受多少自然資源和自然環境,就應留給下一代多少,每一代的作為,絕不讓下一代有負債,而且還能公平的享受上一代所留下來的資源。
然而,諸如六輕填海造地、濱南工業區等有違「世代公平」的實例,卻繼續上演。胡念祖因而大聲疾呼,決策者絕對沒有資格恣意破壞今天的海洋生態,卻要後代子孫承受被破壞的種種後果。
2003-08-09╱民生報╱第51版╱專題報導╱本報記者╱採訪報導╱林睿俐、林上玉、樊天璣、林中偉、施豐坤、唐惠彥、吳玉貞
內政部依「台灣沿海地區自然環境保護計畫」,在民國74年、76年畫定12處沿海保護區,彰雲嘉沿海保護區就是其中之一。但在經濟考量下,政府還是允許台塑在雲林麥寮填海造陸興建六輕。
六輕建廠填海造地使用的海埔新生地,究竟是國有財產還是台塑私產?國有財產局主任秘書蘇維成說,土地法第14條第1項第1款規定,縣市政府畫設的台灣海堤以東、以西不得使用,如果沒有海堤,則以防風林為界,也就是海灘依規定都是國有的。六輕填海造陸由台塑主導,主要是政府鼓勵企業投資,算是特例。
台塑雲林六輕海埔新生地開發案,當年是由國有財產局作價提供給經濟部工業局,工業局再依據促進產業升級條例開發,所以先登錄為國有,後來賣給台塑後,才轉登記為私有。蘇維成強調,海埔新生地的開發,須先通過環境影響評估,財產局才會核准。
對此,學界卻紛表質疑,並各自從不同角度提出批評。
在英國、加拿大,民眾可以買水下土地、一座私人小島,甚至擁有水下土地,但現在各國政府為了將這類土地一塊塊買回來,紛紛成立基金;當先進國家發現水下土地私有制錯誤時,台灣為什麼倒過來做?」中山大學海洋政策研究中心教授胡念祖大聲質問。
為後代子孫考量
合法的未必合理
清華大學科學法律所所長范建得也說,依行政程序法,六輕的合法性不成問題,但就為後代子孫負責的觀點來看,卻未必合理。
東華大學環境政策研究所副教授梁明煌更指出,在海埔新生地、潟湖邊開發工業區,固然可以使土地充分利用,但開發收益,若集中少數人身上,汙染大家承擔,就不符合公平正義原則。
因為六輕建廠,漁業資源也受影響,梁明煌提出數據佐證:麥寮外海有一處東西向的「雲彰隆起」陸棚區,東緣是外傘頂洲,其南側海域原是烏魚重要繁殖地,自從麥寮六輕填海造陸,在濁水溪口南方建造一座北堤,外傘頂洲受到破壞,範圍逐漸縮小,無法提供烏魚群良好的繁殖環境,使得烏魚存活率和孵化率降低,漁獲量由1981年260萬尾高峰,降至1999年15萬尾。
六輕案也凸顯台灣現行制度缺乏永續的概念,國立中山大學海洋環境及工程系副教授邱文彥說,依照海岸法草案規定,海沙是世代共同的財產,但是現在台塑集團抽沙,變成私人的營利工具,台塑卻不必分攤衍生的社會成本,外傘頂洲正逐漸消失,國土流失誰該負責 政府應該建立彌補的機制,美國的做法就是如此,破壞5公頃,就補回5公頃,法令每5年重新檢討,再授權一次。
近年來,政府在沿海大規模開發工業區,除了六輕,台南縣濱南工業區的開發也是其中一例。
面積近2500公頃的濱南工業區,位於台灣七股鹽場以西,工業區土地除了大片鹽田,其餘是七股瀉湖。七股潟湖是全台最完整、最美麗的一片濕地,廣達7000多公頃,養蚵是附近漁民百年來的重要收入來源,潟湖盛產貝類,可吸納水中的懸浮生物及有機質,提供乾淨的水源供魚塭養殖,而魚塭優養化的水排到內海,也替貝類提供食物來源,兩者相互依存,每年都有許多黑面琵鷺到此過冬,是全球鳥類生態的重要瑰寶……
如今,濱南工業區雖然環境評估有條件通過了,限定使用潟湖的面積不得超過30%,但保育人士仍十分擔憂,工業區將破壞濕地生態,釀成無可彌補的後果。
胡念祖說,學界對濱南工業區的質疑,一是環境生態,以現在的國民所得、生活品質,需要再多一個工業區嗎?二是台灣現有的內陸工業區很多都荒廢,有什麼必要再在海岸成立工業區
關於濱海工業開發影響候鳥棲息和生態部分,梁明煌表示,除了評估經濟效益、成本風險之外,政府更應全面檢討土地的適宜性,來處理經濟與環保的衝突,不要等問題發生後才想要彌補。
從全球化角度而言,海洋資源的利用涉及全球資源共享的問題。梁明煌說,大家私心自用的結果,導致很多漁場、洄游魚類族群都有減少的趨勢,例如近幾年烏魚、黑鮪魚的漁獲量都在逐年下降。
重開放卻輕保育
壟斷地球公共財
若回歸到台灣本身,國立海洋大學副校長李國添說,台灣有北迴歸線經過,是海洋魚苗的重要孕育地,大量開發濱海工業區,怎麼不會妨害海洋生物的生機?現在生物多樣性的漸次消失,就是最大警訊;至於政府現在重開放、輕保育的作法,不僅壟斷了地球的「公共財」,更剝奪了下一代人公平享有資源的機會。
他強調,所謂「世代公平」,就是環境永續發展的基本精神,其基本的概念,就是我們這一代承受多少自然資源和自然環境,就應留給下一代多少,每一代的作為,絕不讓下一代有負債,而且還能公平的享受上一代所留下來的資源。
然而,諸如六輕填海造地、濱南工業區等有違「世代公平」的實例,卻繼續上演。胡念祖因而大聲疾呼,決策者絕對沒有資格恣意破壞今天的海洋生態,卻要後代子孫承受被破壞的種種後果。
2003-08-09╱民生報╱第51版╱專題報導╱本報記者╱採訪報導╱林睿俐、林上玉、樊天璣、林中偉、施豐坤、唐惠彥、吳玉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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