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論 競選經費與私房錢(台灣時報)
作者:中山大學退休教授、台灣安全促進會會長陳茂雄
監察院日前公布二○一二年總統大選候選人政治獻金收支結算表,馬吳配的政治獻金收入為四億四六四?萬元、支出為四億四四一八萬元,收支結存約二二一萬元。蔡蘇配政治獻金收入為七億五六七一萬元,政治獻金支出為七億九八五萬元,收支結存約四六八五萬元。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舉行記者會表示,馬吳配政治獻金收入竟然比陳定南競選台灣省長時還要少,連三歲孩童都不會相信。
中國國民黨的馬瑋國表示,選舉經費馬吳競選總部一切依法申報,民進黨毫無根據的用烏賊戰術抹黑,是不負責任的惡質手法。問題是該黨內部有人也公開表示不相信這個數據,中國國民黨為了圓謊,又宣布黨部也有募款充當選舉經費,只是這種說法拗得太不漂亮,因為申報監察院的四億四六四?萬元就已經包括該黨捐給馬吳配的政治獻金。由申報政治獻金的做法,就可看出馬英九的人格特質與蔡英文有天壤之別。
蔡英文所接受的捐款絕大部份是小額捐款,營利事業的政治獻金並不多。馬英九正好相反,小額捐款很少,大部份是營利事業或個人鉅額的政治獻金,沒有人相信他所收到捐款的總額只有四億多,總統大選所花費的金錢也比捐款總額少。一般人評估,馬英九所收到的政治獻金應該會有數十億,可是申報到監察院的數據並非如此。
以前有好幾位企業家自己承認,捐給中國國民黨的錢遠比民進黨多,民進黨執政時都如此,目前由中國國民黨執政更不用說。顯然的,企業家的捐款常出現千萬級的,甚至於數億,可是從候選人申報監察院的資料中並沒有巨額的政治獻金,所以會如此,是因為受限於《政治獻金法》,依該法第十八條的規定,對候選人的捐獻,個人以十萬元為限,營利事業則以一百萬元為限,超過這個數據就違反《政治獻金法》。
這次總統大選蔡英文得罪不少企業家,因為她婉拒一百萬以上的捐款,所婉拒的捐款總數將近五億元。在捐款者的感覺上,蔡英文婉拒鉅額捐款就是在切割企業家,造成多數企業家抵制蔡英文。或許她真的不希望收受巨額捐款,以免留下後遺症,事實上還有更重要的因素,《政治獻金法》的上限本來就是一百萬,多收就是違法。至於其他候選人,並沒有婉拒巨額捐款的傳聞,代表其他人可能收了鉅額捐款,只是這些捐款沒有登入申報用的帳冊中。
《政治獻金法》是不符合現實的法律,它促使某些政治人物造假。總統大選時,營利事業捐獻千萬是很普遍的事,依法它不能入帳,造成候選人必須有兩本帳冊,一本是申報用的,一本是藏私房錢用的。媒體傳出在立委選舉時,收賄索賄案的污點證人陳啟祥就捐給邱毅二十萬,因而綠營批評邱毅一面拿錢一面罵人,邱毅透過媒體表示,他沒有收到陳啟祥二十萬的政治獻金,不相信大家可查閱監察院的公報,這是內行人說外行話,有問題的捐款沒有人會笨到登錄在向監察院申報的帳冊。再說陳啟祥若以個人的名義捐獻,上限只是十萬,邱毅不可能笨到向監察院申報收到陳啟祥二十萬的政治獻金。
有能力向營利事業募得一百萬以上政治獻金的候選人很可能會造假,百萬以上的政治獻金不入帳,合法的政治獻金才入帳,並在金融機構開立專戶。當「專戶」的金額不夠開支時,才會動用不入帳的政治獻金,到選舉結束,若是沒有入帳的政治獻金還有結餘,當然就變成候選人的財產。
選舉時有些候選人有兩本帳冊,一本交給競選總部的會計人員登錄,另一本則是密交親人保管,這種習性不是始自《政治獻金法》公布以後,以前就有這種風氣。有很多候選人花費龐大的金錢選舉,可是越選越富有,就是因為有很多政治獻金並不登入競選總部的帳冊,最後變成私房錢。南部有一位候選人選舉後結餘四千多萬元的私房錢,因為擔心曝光,不敢存在銀行,乃提撥四千萬元委託密友轉投資,最後那筆錢被倒掉,這是南部家喻戶曉的事。
2012-07-23╱台灣時報╱第3版╱焦點╱陳茂雄
監察院日前公布二○一二年總統大選候選人政治獻金收支結算表,馬吳配的政治獻金收入為四億四六四?萬元、支出為四億四四一八萬元,收支結存約二二一萬元。蔡蘇配政治獻金收入為七億五六七一萬元,政治獻金支出為七億九八五萬元,收支結存約四六八五萬元。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舉行記者會表示,馬吳配政治獻金收入竟然比陳定南競選台灣省長時還要少,連三歲孩童都不會相信。
中國國民黨的馬瑋國表示,選舉經費馬吳競選總部一切依法申報,民進黨毫無根據的用烏賊戰術抹黑,是不負責任的惡質手法。問題是該黨內部有人也公開表示不相信這個數據,中國國民黨為了圓謊,又宣布黨部也有募款充當選舉經費,只是這種說法拗得太不漂亮,因為申報監察院的四億四六四?萬元就已經包括該黨捐給馬吳配的政治獻金。由申報政治獻金的做法,就可看出馬英九的人格特質與蔡英文有天壤之別。
蔡英文所接受的捐款絕大部份是小額捐款,營利事業的政治獻金並不多。馬英九正好相反,小額捐款很少,大部份是營利事業或個人鉅額的政治獻金,沒有人相信他所收到捐款的總額只有四億多,總統大選所花費的金錢也比捐款總額少。一般人評估,馬英九所收到的政治獻金應該會有數十億,可是申報到監察院的數據並非如此。
以前有好幾位企業家自己承認,捐給中國國民黨的錢遠比民進黨多,民進黨執政時都如此,目前由中國國民黨執政更不用說。顯然的,企業家的捐款常出現千萬級的,甚至於數億,可是從候選人申報監察院的資料中並沒有巨額的政治獻金,所以會如此,是因為受限於《政治獻金法》,依該法第十八條的規定,對候選人的捐獻,個人以十萬元為限,營利事業則以一百萬元為限,超過這個數據就違反《政治獻金法》。
這次總統大選蔡英文得罪不少企業家,因為她婉拒一百萬以上的捐款,所婉拒的捐款總數將近五億元。在捐款者的感覺上,蔡英文婉拒鉅額捐款就是在切割企業家,造成多數企業家抵制蔡英文。或許她真的不希望收受巨額捐款,以免留下後遺症,事實上還有更重要的因素,《政治獻金法》的上限本來就是一百萬,多收就是違法。至於其他候選人,並沒有婉拒巨額捐款的傳聞,代表其他人可能收了鉅額捐款,只是這些捐款沒有登入申報用的帳冊中。
《政治獻金法》是不符合現實的法律,它促使某些政治人物造假。總統大選時,營利事業捐獻千萬是很普遍的事,依法它不能入帳,造成候選人必須有兩本帳冊,一本是申報用的,一本是藏私房錢用的。媒體傳出在立委選舉時,收賄索賄案的污點證人陳啟祥就捐給邱毅二十萬,因而綠營批評邱毅一面拿錢一面罵人,邱毅透過媒體表示,他沒有收到陳啟祥二十萬的政治獻金,不相信大家可查閱監察院的公報,這是內行人說外行話,有問題的捐款沒有人會笨到登錄在向監察院申報的帳冊。再說陳啟祥若以個人的名義捐獻,上限只是十萬,邱毅不可能笨到向監察院申報收到陳啟祥二十萬的政治獻金。
有能力向營利事業募得一百萬以上政治獻金的候選人很可能會造假,百萬以上的政治獻金不入帳,合法的政治獻金才入帳,並在金融機構開立專戶。當「專戶」的金額不夠開支時,才會動用不入帳的政治獻金,到選舉結束,若是沒有入帳的政治獻金還有結餘,當然就變成候選人的財產。
選舉時有些候選人有兩本帳冊,一本交給競選總部的會計人員登錄,另一本則是密交親人保管,這種習性不是始自《政治獻金法》公布以後,以前就有這種風氣。有很多候選人花費龐大的金錢選舉,可是越選越富有,就是因為有很多政治獻金並不登入競選總部的帳冊,最後變成私房錢。南部有一位候選人選舉後結餘四千多萬元的私房錢,因為擔心曝光,不敢存在銀行,乃提撥四千萬元委託密友轉投資,最後那筆錢被倒掉,這是南部家喻戶曉的事。
2012-07-23╱台灣時報╱第3版╱焦點╱陳茂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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