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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學學雜費調漲3% 學費增加700餘元(台灣立報)

中山大學昨日由校長張宗仁與主秘郭志文、學務長王維賢等一級主管,就「93學年度學雜費調整事宜」與學生活動中心總幹事邱俊憲等學生代表座談,確定今年學雜費將調漲3%,預計調整後每位學生學費將增加700多元,學生代表表示可接受學校立場與做法。

校長張宗仁表示,收入方面校方每學年學雜費總收入約4億8千餘萬元,教育部補助10億元。在支出方面校方皆提撥學雜費總收入的5%(優於教育部規定的3%)供為學生獎補助用途,以及學校教職員每年應升等而產生的人事開銷、學術研究費用,面對龐大開銷今年結餘剩420多萬,佔0.56%(每年經常性開銷/教育部補助款+學校學雜費收入),符合教育部學雜費調漲規定(需低於15%)。

張校長說,為了讓學校校務有更大發展空間,今年行政會議上決定學雜費調漲3%,調整後學生學雜費將增加700元左右,預計93學年度學雜費總收入約4億9千餘萬元,依照教育部規定提撥5%,約2,400萬作為學生就學獎補助,但中山大學每年皆編列1億520餘萬元供學生獎補助使用,其中1,600萬元以上更用來照顧中低收入戶學生。

學生代表邱俊憲表示,可以體諒校方調漲學雜費做法,但也強調,學生來學校的目的就是希望多學習知識,學費調漲既然已成既定事實,則希望多收的錢能多用在學生身上,並同時兼顧教學品質,讓學生能感受到「質」與「價」同等提升。

謝富憲則建議校方,學雜費調漲後的所得,應回饋擴及全校學生,不單侷限照顧家境清寒學生或是學業優秀學生。他建議多增加學生課程選擇、擴充圖書資源與減少學生社團活動時的場地使用限制。

2004-06-30╱台灣立報╱第05版╱新聞╱記者莊嚴高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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