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庚大學遛鳥俠事件餘波盪漾,引發各界討論,網路聲援潮未曾間斷,但也有人認為學生行為不妥,應受懲罰。教育部長杜正勝日前表示,學校是教育場所,學生犯錯學校就有責任。如果校園內發生類似案件,各大學會如何處置?
文化大學校長李天任:假設性的問題我很難回答,這是學校的自主決定,不容其他學校置喙。各校的狀況不同,同樣的學生及行為擺在文化校園內,最後導致的結果就不同。況且,懲處不是校長一人可以主導,需由會議決定。
東吳大學校長劉源俊:我人在國外,不瞭解整件事的來龍去脈,但東吳不可能發生這種事情,因為學校風氣好,自然不會發生這種怪事,學校應該深自檢討。
交通大學校長張俊彥:每個學校的校規都應該予以尊重,外界不宜著墨太多。類似事件發生在交大,應該不至於處罰二大過二小過。以校方的作法,會交由學務委員會開會處理,校長不會干涉甚或「指示」。
嘉義大學校長楊國賜:溜鳥俠事件實在很令人遺憾。我對學生的處罰,一向是站在教育觀點,總是希望能給年輕人多一點機會,獎懲委員會當然有其權力,但我會適時提出看法,如果送上來的處分是在大過以上,一般而言,我會建議委員會,要不要再考慮一下,不要一下子就作這麼重的處分;溜鳥俠事件就我來看,兩個小過其實也就差不多了。
中國醫藥大學校長葉純甫:儘管現在社會開放,學生做這樣的事,還是要了解當時的心理背景和原因,這位學生固然為誠信「遛鳥」,但這樣的行為和現階段的社會價值有落差,學校站在教育立場,還是應該規範學生的行為,處分是一定要的,但是不需要太重,基本上記個過再做心理輔導就夠了。
中山大學校長張宗仁:年少輕狂,哪個大學生不愛吹牛、下賭注?我念大學時,學生流行剃眉毛或理光頭作為賭注,不像現在作風大膽,拿自己的下半身來開玩笑。不過,有勇氣實踐諾言的想必不多,這名學生重然諾,卻換來嚴懲的後果,對他情何以堪。如果此事發生在中山大學,頂多記一個小過,再叫來訓誡一頓了事。
台灣大學學務長溫振源:台大校風向來自由,因為學校就是教育學生的場所,應該包容多元,像台大橄欖球隊校友每年元旦都脫光衣服在校內打球。台大校規雖然也有破壞校譽一項,但是我實在不認為遛鳥行為有破壞校譽,而兩個大過、兩個小過的懲處也太重,台大過去只有替同學代考,因為違背誠信又偽造文書,才被記兩個大過。
國立彰化師大學務長鍾瑞國:彰化師大學生畢業後要為人師表,自當會在行為上更為節制。學生犯錯,各校有不同的懲處程序,重點在動機和是否影響校譽,以彰師大來說,如果動機單純、無心之過,第一次犯錯會從輕量刑,比如原該記大過就處以小過,但輔導是必要的。
逢甲大學公關室主任辛紹志:中部地區民風比較純樸,逢甲的校風和師生相對保守,假設逢甲大學出現「遛鳥」學生,我比較贊成的做法是站在輔導立場,而不是馬上「當頭棒喝」,記兩大過兩小過確實嚴重了點;不過這是個人看法,最後仍要依據學校獎懲委員會的決議。
成功大學新聞中心主任溫敏杰:學生犯錯,站在校方的立場,應按照校規處理。個人的看法是處罰就是要讓學生警惕、改過,記過可以輕一點,再用勞動服務替代記過,讓學生有將功抵過的機會。
2004-06-30╱民生報╱第02版╱新聞前線╱本報記者╱專題報導╱記者賴至巧、李坤建、樊天璣、林上玉、吳玉貞、陳建任、黃文記、林秀美╱聯合採訪
文化大學校長李天任:假設性的問題我很難回答,這是學校的自主決定,不容其他學校置喙。各校的狀況不同,同樣的學生及行為擺在文化校園內,最後導致的結果就不同。況且,懲處不是校長一人可以主導,需由會議決定。
東吳大學校長劉源俊:我人在國外,不瞭解整件事的來龍去脈,但東吳不可能發生這種事情,因為學校風氣好,自然不會發生這種怪事,學校應該深自檢討。
交通大學校長張俊彥:每個學校的校規都應該予以尊重,外界不宜著墨太多。類似事件發生在交大,應該不至於處罰二大過二小過。以校方的作法,會交由學務委員會開會處理,校長不會干涉甚或「指示」。
嘉義大學校長楊國賜:溜鳥俠事件實在很令人遺憾。我對學生的處罰,一向是站在教育觀點,總是希望能給年輕人多一點機會,獎懲委員會當然有其權力,但我會適時提出看法,如果送上來的處分是在大過以上,一般而言,我會建議委員會,要不要再考慮一下,不要一下子就作這麼重的處分;溜鳥俠事件就我來看,兩個小過其實也就差不多了。
中國醫藥大學校長葉純甫:儘管現在社會開放,學生做這樣的事,還是要了解當時的心理背景和原因,這位學生固然為誠信「遛鳥」,但這樣的行為和現階段的社會價值有落差,學校站在教育立場,還是應該規範學生的行為,處分是一定要的,但是不需要太重,基本上記個過再做心理輔導就夠了。
中山大學校長張宗仁:年少輕狂,哪個大學生不愛吹牛、下賭注?我念大學時,學生流行剃眉毛或理光頭作為賭注,不像現在作風大膽,拿自己的下半身來開玩笑。不過,有勇氣實踐諾言的想必不多,這名學生重然諾,卻換來嚴懲的後果,對他情何以堪。如果此事發生在中山大學,頂多記一個小過,再叫來訓誡一頓了事。
台灣大學學務長溫振源:台大校風向來自由,因為學校就是教育學生的場所,應該包容多元,像台大橄欖球隊校友每年元旦都脫光衣服在校內打球。台大校規雖然也有破壞校譽一項,但是我實在不認為遛鳥行為有破壞校譽,而兩個大過、兩個小過的懲處也太重,台大過去只有替同學代考,因為違背誠信又偽造文書,才被記兩個大過。
國立彰化師大學務長鍾瑞國:彰化師大學生畢業後要為人師表,自當會在行為上更為節制。學生犯錯,各校有不同的懲處程序,重點在動機和是否影響校譽,以彰師大來說,如果動機單純、無心之過,第一次犯錯會從輕量刑,比如原該記大過就處以小過,但輔導是必要的。
逢甲大學公關室主任辛紹志:中部地區民風比較純樸,逢甲的校風和師生相對保守,假設逢甲大學出現「遛鳥」學生,我比較贊成的做法是站在輔導立場,而不是馬上「當頭棒喝」,記兩大過兩小過確實嚴重了點;不過這是個人看法,最後仍要依據學校獎懲委員會的決議。
成功大學新聞中心主任溫敏杰:學生犯錯,站在校方的立場,應按照校規處理。個人的看法是處罰就是要讓學生警惕、改過,記過可以輕一點,再用勞動服務替代記過,讓學生有將功抵過的機會。
2004-06-30╱民生報╱第02版╱新聞前線╱本報記者╱專題報導╱記者賴至巧、李坤建、樊天璣、林上玉、吳玉貞、陳建任、黃文記、林秀美╱聯合採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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