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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並創造更多的不公平?(中國時報)

作者:國立中山大學海洋政策研究中心主任胡念祖

此次大學入學指定科目考試在颱風影響下,全程照常舉行,其間的決策被社會輿論罵到臭頭,閣揆卻仍然力挺,令筆者質疑,他們是否敏感於追求社會公平正義的重要。大考中心之法律地位雖屬財團法人,但其決策涉及多數人之權益,且具準公權力之性質,故仍屬公共政策之範疇,亦必須以維護考生間之公平為念。

公共政策多在處理社會民眾利益或權益的「分配」與「重分配」,而「公平」地「分配」經常又是十分困難的。故公共政策學之主要精神即在研析涉及「公共問題」的決策如何追求社會最大福祉及基本的公平與正義。

社會公平正義的追求是十分困難的,舉一例即可示之。救護車救援服務涉及分秒之間人命的出入,故以公帑購置救護車遂成為公共救護體系中的重要議題。以定額人口平均數為基準當然是一種「公平」,譬如,每一萬居民即有一輛救護車。但如以此種公平標準適用於城、鄉之間,即會出現另外一種「極不公平」的現象。城市中因人口大量且集中,使得每一社區周邊均有救護車的存在,城市居民可以享受到「電召即到」的服務,但深居鄉野中的人民就可能面臨五十里地外才有一輛救護車待命的情況。若吾人採行「人命等值」、「三分鐘內救護車必到門口」的服務標準來配置救護車,亦是一種「公平」。但是,如此一來,與城市相較,鄉野地區必然得在一定居民數下配置較多數量的救護車。此時,城市中人是否又會抱怨,他們納較多的稅,卻享有較少數量的救護車配置?因為「公平」的難得,公共政策學中又發展出「公共利益極大化」等的策略或價值,以為因應。

此次大考決策之錯誤在於明明可以追求並獲取全體考生一致的公平,卻在主事者「行政便利」的考慮下,以犧牲東部一地考生權益來換取大考的「順利」舉辦,反而使得「全國各地」不同時間「先後」受到風雨影響的考生普遍覺得「不公平」。

此次大學指考若能全部延後一周舉辦,對所有考生而言,是增加了一周準備時間之「福祉」下的全體一致「公平」。唯一可能因延期而受到權益損失的是入闈場而必須被多關幾天的人士,是必須為保持試卷安全的人士,是必須參與監試作業的人士,以及為延期而必須增加聯繫協調工作的行政人員。

換言之,若大考真得以延期舉辦,對全體考生與家長而言,並不會產生不公平的狀態。但大考中心及教育部一些主事人員可能為減少自己的行政上的「麻煩」,而以「維護百分之九十多考生權益」為由,乾脆頂著幹,先考完再說,卻無視為收拾先前自己所創造的不公平,事後得用更多不公平的措施(譬如申訴、加分、甄選、補考等)來加以彌補,並因此而使得更多的考生與家長覺得不公平。

筆者長期主張,所有公務人員暨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甚至公職候選人檢覈規則,均應將「公共政策學」列為必考科目或檢覈項目,因為這些考試錄取者均有機會在政府公部門中服務,他們個人的思惟方式與價值理念會在他們低階時的簽稿,到高階時的決策中,影響到社會公平正義、民眾福祉、乃至國家的興衰。此次大考決策的荒謬,更令筆者相信,全國具公權力或準公權力之人士均應好好研習「公共政策學」,庶幾減少此種不斷創造更多不公平狀態的決策模式。

(本專欄不代表本報立場)

2004-07-05╱中國時報╱第a4版╱七三洪災特別報導╱胡念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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