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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制與責任制 ─陳茂雄(自立晚報)

作者:中山大學退休教授、台灣安全促進會會長

考試院院長關中被踢爆,在上班時間由隨扈護送,搭乘公務車去按摩。考試院回應,關中的做法並無不當,公務員的工作分為上下班制與責任制,政務官屬責任制,沒有固定的工作時間,上班時間處理私人事務並無不當。關中也持有相同的說法,他表示,政務官只負政治責任,與一般常任文官不同。立委回應,既然是處理私人事務,就不應該動用公務車及隨扈。監察院院長王建煊也加入聲援關中的行列,他表示,關中去按摩當然要帶隨扈,否則受到傷害誰來負責?

王建煊與關中一樣,享有座車與隨扈,當然會聲援關中,不過貴為監察院首長竟然不知道公務車及隨扈是用於公務,不是私人的財產。將公家的人力物力私用在軍中極為普遍,中上級軍官的家事往往由傳令兵負責。它屬公器私用,因為沒有人追究,造成習非勝是。若是一般人誤以為它具有正當性還情有可原,負責監督公務人員的監察院首長也這麼說才奇怪,請問王大院長,將公家的錢帶回家支用可不可以?

考試院及關中的說詞只對了一半,因為他們沒有將完整的事實說出。公務員的工作的確分成上下班制及責任制,後者以完成任務為目標,沒有固定的工作時間,如政務官、教授、研究人員都屬之,他們上班不必打卡或簽到簽退,上班時間不必留在工作場所,然而為了需要,三更半夜工作也沒有加班費,例如學生在晚上找教授詢問課業,教授當然不能拒絕,因為教授的工作屬責任制。

一般公務員是採上下班制,上下班時需要打卡或簽到簽退,上班時間若未到工作場所必須請假,否則算是曠職。可是在下班時間就可以停止工作,像一般公務機關民眾洽公必須在上班時間。若因為業務需要,下班時間也繼續工作,就可以請領加班費。上下班制公務員依照工作年資的長短,一年可有七至三十天的休假,這是責任制公務員所不應該有的,因為他們隨時都可以「休假」。

上下班制公務員若沒有休假,可領不休假獎金,但政府為鼓勵公務員休假,規定只有一半的假期領不休假獎金,另一半的休假則真正去旅遊,並發給「國民旅遊卡(信用卡)」,由公家支付一萬六千元的旅費補助。責任制公務員不應該享有這些補貼,因為既不應該有「休假」,哪來不休假獎金?更不應該有國民旅遊卡。

不知哪一家狗仔隊挖到關中利用上班時間去按摩的消息,使立委及台北市議員追著關中猛打,只是完全沒有打中要害。台灣的政務官在上班時間由隨扈護送,利用公務車去辦私事者比比皆然,多一個關中沒什麼大不了。政務官真正的要害是領了不休假獎金及「國民旅遊卡」,因為只有上下班制公務員才能領這些補貼,責任制公務員不應該領,立委及市議員竟然沒有人追查關中是否領了它?

責任制公務員上班時間可以不必到工作場所,當然沒有加班費及休假,更不應該領「不休假獎金」及「國民旅遊卡」,教授都嚴守這一項原則。屬責任制的政務官的確沒有人會領加班費,但不休假獎金及「國民旅遊卡」則不同,有不少人享有它,只是立委不知道詢問關中這一件事。2012/11/16

2012-11-17╱自立晚報╱政治特區╱陳茂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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