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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腐」印記重創民進黨 ─陳茂雄(自立晚報)

作者:中山大學退休教授、台灣安全促進會會長陳茂雄

南投縣長李朝卿涉嫌收取災區道路重修工程回扣,遭法院裁定收押禁見。不少縣民反應,他所牽涉的災修工程,大部分是年年修年年壞,讓居民抱怨連連。南投縣政府採限制性招標的災後工程案件計有一九五件,工程決標比接近百分之百,然而出現豆腐渣的工程相當多,連當地的民代都受到鄉民的質疑。檢方不排除發動第三波搜索,清查近年來南投縣政府辦理的限制性招標工程。

李朝卿被收押之後,中國國民黨立刻將他停權,完全沒有依照該黨的制度。該黨原來是規定一審有罪就停權,可是在馬英九擔任黨主席初期,為了建立清廉形象,設定排黑條款,規定只要被起訴就要停權,巧的是這個排黑條款第一個碰上的卻是馬英九自己,當年他就是因特別費案被起訴。若是馬英九自己被停權,連擔任總統候選人的資格都會被取消,該黨因而快速更改規則,恢復一審有罪才停權。只是李朝卿連起訴都沒有就被停權,政治味道太過於濃厚,更顯現中國國民黨毫無制度觀念,都是因人設事。

中國國民黨訂定規則只是為政治服務,所以會如此,主要的原因是要切割「貪腐」,而且做得相當成功。有中國國民黨的名嘴在電視上公開表示,該黨只有馬英九不貪,民進黨卻是多數人不貪,奇怪的是中國國民黨有那麼多的貪腐案件,卻不會傷及該黨,民進黨出現貪腐的案件很少,卻被烙了「貪腐」的印記。

所以會如此,主要的因素是中國國民黨成功的切割「貪腐」,只要有人出事,立刻將他當作癌細胞切除。馬英九卸任後,若是出現「貪腐」案件,相信該黨也會不客氣的切割。民進黨因為不相信司法,有些人不只不切割牽涉司法案件的人,還會力挺。

有關司法案件,民進黨已訂定制度,一審有罪者停權,二審有罪則除名,沒有像中國國民黨那般,只要可能污染到政黨,就立刻切割。民進黨黨主席蘇貞昌強調,民進黨反貪立場堅定,但司法烏龍都曾發生在邱義仁、彭百顯身上,希望外界不要未審先判。民進黨沒有像中國國民黨一樣,有人被起訴沒有停權(如馬英九),有人還未被起訴卻被停權(如李朝卿),只關心政治,不理會制度。

中國國民黨政權獨裁統治年代,司法只是該獨裁政權打壓異己的工具而已,談不上獨立與中立。政治民主化之後,多數公務員還是親藍,司法人員也不例外,造成綠營不相信司法。

事實上司法不只是在「中立」方面得不到人民的信任,連敬業方面都出問題。就以前國科會副主委謝清志為例,在南科防震工程案檢方太過於草率,沒有充分的證據就將謝清志起訴,當法院判決無罪時,他的前程已被毀掉。

政治獻金與賄款很容易分辨,有對價關係的就是賄款,否則就是政治獻金,也就是說當權者是否利用他的職權給提供金錢者好處,有就是賄款,否則就是政治獻金,可是一般民眾並不會思考這些問題。因為司法出現太多烏龍事件,綠營已有很深的成見,綠營就算出現再大的貪污案,還是有人會一口咬定它是政治迫害,認定觸法者所收到的錢是政治獻金,與貪污無關。藍營則不同,他們忙著切割觸犯司法案件的人,支持民眾也不會將觸法者所收到的錢當作「政治獻金」。

藍綠雙方對司法案件的處理方式壁壘分明,藍營忙著切割「貪腐」,部分綠營人士則積極力挺當事人。對於藍綠沒有既定立場的中性選民而言,他們不可能下功夫去瞭解司法案件,他們憑直覺認定涉案的人就是「貪腐」,更看到藍營的政治人物積極切割「貪腐」,而部分綠營的人則大喊「政治迫害」,甚至於說是中國政府指揮馬英九所施展的政治迫害,這些中性選民並不認同這種說法,因而對民進黨烙下「貪腐」的印記。2012/12/3

2012-12-04╱自立晚報╱政治特區╱陳茂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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