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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心態 民間資源應利用(自由時報)

高雄產業文化節舉辦十多年來,各界評價毀譽參半,記者走訪產官學各界及地方人士,深入探討產業文化節舉辦的利弊得失,提供市府施政參考。

提振經濟 公所盼活動續辦

路竹區長黃美蘭:路竹區平時少有活動,連續舉辦十年的路竹番茄文化節,已成為路竹的年度盛事,去年八月就有民眾跑來公所問我:「今年還要不要舉辦番茄文化節?」地方人士殷切期盼,我個人是贊成繼續辦。

不過一個連辦十年的活動,如果還要靠藝人來號召人潮,我會認為這個活動是失敗的,所以去年番茄文化節嘗試改變,包括安排原民部落建山國小森巴鼓隊表演,結合在地學校、年輕人參與,公所並要求公關廠商進行效益評估,整體成果還算「差強人意」。

梓官區公所主任秘書蔣金安:我在梓官土生土長,小時候一到冬天家家戶戶就會曬製烏魚子,烏魚是最能讓梓官人懷念的在地特產,雖然野生烏魚捕獲量銳減,但烏魚子單價高,至今仍對梓官的經濟幫助很大。

梓官烏魚文化節連辦十二年來,已打出知名度,一桌烏魚大餐三千五物超所值,去年活動人潮明顯增加,還有彰化民眾慕名訂桌,烏魚產業活動應該繼續辦;至於活動內容、方式,我認為可以討論。

大崗山人文協會理事長潘兆鴻:產業文化節由公關公司承包,業者是否真的用心深入了解地方,往往是活動的成敗關鍵,高雄有許多默默在地耕耘的文史社團,對地方的人文、歷史、地理、生態、產業等有詳盡研究紀錄,市府如能結合這些民間資源善加利用,將如虎添翼。

橋仔頭糖廠白屋營運長蔣耀賢:產業當然有其文化,活動取名產業文化節並不為過,但顯然活動內容名實不副,文化局才要求拿掉「文化」兩字以劃清界線,烏魚產業雖不再,但捕撈烏魚的儀式、禁忌等文化,甚至生態復育都可做為活動主軸;最重要的是,地方節慶活動應與在地生活連結,公部門應與在地組織合作,基層農漁民才能真正受惠。

大觀元公司總經理薛兆基:不容否認高雄產業文化節十幾年來,對帶動地方產業經濟的貢獻,但這種「另類廟會」、「舊瓶裝不了新酒」的活動模式,確實有必要檢視、改進,政府有教育人民的責任,辦活動不能再數人頭、譁眾取寵。

高雄有很多傑出的媒體行銷、企劃設計人才和業者,但限於公司規模和財力,根本無法與中北部業者競爭搶標,尤其招標「回饋」項目評分不利小公司,評分制度有欠公允。

充實內涵 邀在地組織參與

旗美社區大學主任張正揚:產業文化節的政策初衷不錯,尤其對於帶動偏鄉在地經濟,提升能見度功不可沒,但操作方式「炒短線、撿現成」,許多區域「別人有,我們也要有」的心態都須檢討,現行的產業文化節並無法改變各地產業問題現狀,活動如能規劃從一級生產、二級加工到四級農事體驗,才能真正照顧到農漁民。

至於烏魚等產業不再的問題,地方是否應重新思考另找一個更有在地代表性的物產,加以整合、包裝行銷,並結合市府的輔導計畫,而非坐以待斃。

嘉南藥理科技大學文化事業發展系講師藍美雅:節慶活動確實能帶動地方產業、創造觀光人潮,有舉辦的必要性,日本的一鄉一品強調「東西是從自己的地方長出來」,但台灣各地很多活動都是外加式的「一窩蜂」搶辦,且不管在地居民是否認同,地方組織也少有參與的機會。

我很好奇,大社、燕巢、阿蓮等區都盛產芭樂和蜜棗,但看不到彼此的產品差異性在哪裡?烏魚是會移動的洄游性魚類,梓官、茄萣的烏魚文化節可以告訴民眾,彼此的烏魚產業文化差別在哪裡?

中山大學公共事務管理研究所教授郭瑞坤:產業活動的舉辦,在地人的認同、參與意願最重要,如果只是由市府指派區公所承辦,再委由公關公司去執行,活動完全看不到社區的人、特色和產業,那就不必浪費公帑舉辦了。

高雄各行政區不見得都要有產業活動,地方的資源、特色等基礎資料應先完成調查、記錄,像鼓山哈瑪星的文化特色、小港重工業產業文化與高雄發展息息相關,都極具特色;另市府應對各產業活動舉辦進行評鑑,並建立輔導機制,提供檢討改進意見。

2013-01-07╱自由時報╱第A14C版╱高雄都會焦點╱蘇福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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