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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論 酒駕的血淚人生(台灣時報)

作者:國立中山大學社會科學博士張淳理

有一種日常的天然飲料,甘美刺激使人飄飄欲仙,依賴沈溺其中,必將國破人亡,酒!酒!酒!就是這種普遍而神奇的飲料,隱藏著家破人亡的危機,酒駕!則是加速危機發生的行為!

我們可以想像一位孝順而資優的小女孩,隨時帶著笑容,深得親友疼愛,立志成為偉大的畫家,畫出世界上最美好的事物,正當我們期待幼小生命的無限可能時,一場酒駕車禍,摧毀美麗的生命與希望,留下無限的遺憾與傷痛。

沒有人可以接受這樣的痛苦,我們相信酒駕者也不願發生車禍慘劇,既然不願意,又何必酒駕呢?

人類存活於世間,有些事該做且可以做,有些事不該做也不要碰。凡是奉獻自我心力貢獻社會者,大抵屬於前者;迷失人性而縱欲無度者,幾乎都屬於後者。酒駕就是不該做也不要碰的錯誤,因為將會帶來永遠的哀傷!

台灣有一種要命的勸酒風氣,不喝下這一杯,代表你酒量差、不是男人,甚至沒有誠意、看不起勸酒者。這是多麼沈重又莫須有的壓力,如果酒量好就是男人,我們知道豬每天吃發酵食物,其酒量必定不差,我們何必與其一較長短;何況都有誠意同桌用餐,怎可能看不起勸酒者。

還有另一種拚酒文化,為了生意、為了升遷、為了面子問題,你敢喝,我也敢喝。當場酒後失態,糗樣百出,反而失去裡子也丟了面子,我們經常看到一些名人飲酒後的荒唐行徑,徒然成為民眾茶餘飯後的笑談,甚而涉及刑事罪責與民事賠償,一切努力毀於一旦;也有酗酒成癮者,舉杯澆愁愁更愁,導致酒精性肝炎,然後肝硬化,甚或肝癌,悔不當初也無法挽回了。

還要喝酒嗎?傷害自己,摧毀他人!

歷史上的治水明君大禹,初嚐美酒之後,立即遠離這些進貢酒品者,並且永不飲用,嚴正警告「後世必有以酒亡其國者」。夏商就是因酒亡國,酒池肉林,必然傷身敗德,歷史殷鑑,可不慎哉!

酒能亂性,醉酒放蕩弛縱,造成不可挽回的憾事,幾乎有酒的地方,就會流傳著荒唐。媒體所報導的撿屍大隊,不就是反映出夜店的荒誕不經,演藝界有人認為喜歡玩並沒有錯。的確,喜歡玩樂並沒有錯,可是要拿名譽尊嚴與身體自主,才能換來的玩樂,這跟犯罪行為有何兩樣?

酒駕更有嚴重的民事賠償與刑事責任。依據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酒測值達每公升零點一五毫克就開罰,罰鍰上限為九萬元,五年內重犯者吊銷駕照三年,酒駕肇事者,更處以六月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區區一杯酒,貪圖其滋味,卻只留下哀痛與前科,飲酒者豈可不引為鑑?如此嚴刑重罰,無非不是遏阻酒駕的荒唐行為。

我們一定不會忘記英商撞死孝子送報生的悲劇,事後遲遲不肯道歉,引起全民公憤;台中也有學生剛領駕照,參加慶生會時飲酒作樂,返家途中酒駕肇禍,人員皆受重傷且車輛全毀,剎那間喜事變成悲劇;法拍達人酒駕保時捷休旅車,逆向衝撞夜歸下班的優良護士,拖行數十公尺後傷重不治,還企圖駕車逃逸。這些慘不忍睹的真實事故,一刀又一刀的刺痛我們的心,到底還要忍痛多久?

馬路如虎口,統計近十年交通意外的第一名,就是酒駕肇事,每年將近八千件,造成一年有五百人無辜致死,平均每天有數十人因酒駕受傷或不治。這些怵目驚心的數字背後,意味著多少家庭的破碎,伴隨傷心的追憶直到永遠。

酗酒必定傷身亂性,酒駕必然敗德致命,不僅一生事業毀於剎那,還要面臨牢獄之災與良心譴責,身心都會受到無邊無盡的痛苦折磨,只要活著,就會想起,只要想起,就會椎心。

防制酒駕是全民應有的責任,絕不酒駕是人人堅持的原則。如果不能堅持「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只有讓「血」與「淚」鞭打著我們的人生!

2013-01-25╱台灣時報╱第3版╱焦點╱張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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