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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籍 內政部研議移轉投票(自立晚報)

不在籍投票在國外許多民主國家施行已久,內政部也研議多年,原規劃在下屆總統大選試行,卻可能提前在核四公投登場。

面對核能四廠爭議,政府決定訴諸公投,新北市長朱立倫拋出不在籍投票想法,藍營表示樂觀其成,並提公投法修法;綠營則認為,不在籍投票應僅限公民投票,不適用其他選舉。

為推動不在籍投票,內政部在2011年1月曾通過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賦予實施不在籍投票法源,並以「移轉投票」為規劃方向。

內政部原預計在2016總統大選實行不在籍投票,這次可能提前在核四公投登場。

內政部考量國內「籍在人不在」的情況普遍,因此規劃選民如果在投票日當天無法回戶籍地投票,只要在規定期間內提出申請,檢附申請書和國民身分證影本,以郵寄方式或親自將申請文件送達戶籍地的戶政機關,就可以申請將選票就近移轉到跨縣市的工作地或求學地投票。

這項規畫有5大方向,僅限國內選舉人,不含海外華僑及台商;選民「本人」、「親自」、「在投票日當天」、「前往投票所」投票;選民可申請跨縣市投票,節省返鄉投票花費的時間與金錢;為確保投票安全,不採通訊投票;軍人離開軍營投票,軍營內不設投開票所。

其實,據現行的「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7條規定,投票所工作人員實際上已施行不在籍投票,現在只是範圍擴大到境內民眾。

至於不在籍移轉投票的對象,內政部民政司初估約100萬人,大致分為選務工作人員、值勤警察、在外地工作、求學者4類,但不代表這些人都會申請。

實務面,要施行不在籍投票,還要面對修法、後續選務作業問題。

內政部長李鴻源日前說,要推不在籍有3種方法,包括修選罷法、公投法或為不在籍投票立專法,若不在籍投票年底前要上路,目前判斷只有修公投法才來得及。

李鴻源認為,修法過了後,選務作業至少需半年,不在籍投票在國內從未施行過,選舉制度改變牽涉層面相當廣,一定要非常審慎小心。李鴻源說,推不在籍投票,公投從來不在討論範圍內,但如果立院有共識,內政部也會全力配合。2013/3/10

不在籍投票 民主國家普遍

國際上許多民主國家早已實行不在籍投票,依國情有別,方式也不盡相同,但都是為了讓更多公民能表達意見,落實民主。

東海大學政治系教授傅恆德10日說為,越是民主的國家應該有多元的投票方式,讓公民可充分表達意見。

現行的不在籍投票制度,主要分成通訊投票、提前投票、移轉投票、代理投票和指定投票所等。國外以通訊投票、提前投票最為普遍,使用郵寄方式寄送選票,民眾在投票當日無法投票,可提前投票。

內政部民政司曾對國外實行不在籍投票做過研究,以美國為例,通訊、提前投票很普遍;法國則有代理投票制度,假設因生病等故無法投票,可找人代理投票。

另外,像日本、韓國過去因為投票率低,政府實施不在籍投票,讓民眾提前投票,藉此拉高投票率,其中包括移轉投票。

指定投票所則如監所投票、駐外人員投票等,由選務機關針特定身分選民,在他們工作或生活的場所設置特別投票所,便利投票。

媒體報導,南韓去年總統選舉首次對定居日本的選民開放不在籍投票,寫下歷史,包括許多久居日本但在當地選舉沒有投票權的韓裔居民,到充當臨時投票所的南韓駐日大使館投票。

不過,目前各國採行指定投票所制度者少,日、韓都排除監獄受刑人,現在台灣要推的移轉投票,也暫不考慮在監獄、軍營投票。

民政司官員指出,通訊投票需考慮選票寄送問題,儘管國外過去曾發生弊端,但國外制度運作多年、民眾接受度也高。

中山大學政治學研究所教授兼所長廖達琪觀察,愛沙尼亞甚至採用網路投票,非常便民,但要國內信任度高,才有辦法做到。

內政部和中央選舉委員會認為,依國內情況,還是以看到本人投票,然後現場唱票、計票的方式,較能接受,因此適合推行移轉投票,讓不在戶籍地的民眾,可事先申請在所居地投票。

外界評估實施不在籍投票會衝高投票率,中選會說,台灣與其他國家相比,總統、國會議員等選舉的投票率已算高,採不在籍投票,投票成本降低,理論上投票率會比較高。2013/3/10

2013-03-11╱自立晚報╱政治特區╱記者張健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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