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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論 台灣是否該廢考監兩院?(台灣時報)

作者:中山大學退休教授、台灣安全促進會會長陳茂雄

監察委員周陽山、李炳南調查二二八事件資料保存狀況,調查報告卻提到前總統李登輝「應該是日本人私生子沒錯」,這種報告引發相當大的爭議,外界批評監察院該辦的事不辦,反而處理一些完全沒有根據的八卦傳聞,而且將它寫在調查報告上。可是監察院長王建(煊)卻說說「鳥不好,要打嘛」。事實上多數人認為最不好的鳥就是王建(煊),正事不辦,專談一些狗皮倒灶的事,要打也該打王建(煊)才對。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潘孟安則批評,把監察院弄得像馬戲團一樣,王建(煊)就像馬戲團團長,荒唐至極。

監察院的爭議太多,再度引爆網路上的討論,多數人認為正常民主國家是三權分立(事實上內閣制國家的行政與立法並沒有分立),台灣卻實施「五權憲法」,他們認為考試院與監察院應該廢掉。大家在罵監察院時,考試院也遭受池魚之殃。事實上多數人對於考試院的「假改革」感到不滿,表面上是要改革軍公教的退休制度,磨刀霍霍向著月領數萬的退休軍公教人員,卻放過月領數十萬的退休特任政務官,考試院說改革制度有地板也有天花板,事實上它是一場騙局,軍公教退休制度的改革的確設了天花板,可是特任政務官的退休制度卻沒有,這些退休特任政務官才是真正的大肥貓。或許是考試院長本身就是既得利益者,銓敘部不敢改革特任政務官的退休制度。

正常民主國家的監察權歸國會,文官事務則歸行政單位,台灣的監察權與文官事務卻是由獨立單位掌控,與一般國家的差異頗大。監察權與司法權不同,後者是處理違法案件,由司法單位掌控,監察權則是監察單位代表人民監督公務人員的失職,調查期間若發現屬「違法」事件,則移送司法單位究辦,監察單位查辦的重點在於「失職」問題,對象僅限於公務人員。最夠格代表人民的就是國會,所以一般民主國家將監察權放在國會。台灣的監察委員卻是政務官,不是「民意代表」如何代表人民監督公務人員?因而有人認為監察權應該回歸國會。

文官事務主要的內容包括教育、考試、訓練、任用四大項,一般民主國家是將這些工作歸行政單位掌控,但台灣卻將上述項目分在行政院與考試院兩個單位執行,行政院負責教育,考試院執掌考試,訓練與任用,兩院各執行一部分。四個項目都有關連性,不應該分在兩個單位承辦,因而有人主張廢掉考試院,將文官事務歸行政院掌管。

正常國家只有三權,台灣的制度卻有五權,當然不正常,然而若是真的廢掉考監兩院,必定天下大亂,因為台灣的國會更不正常,只有意識,沒有是非,以審核預算權及質詢權就足以綁死行政單位。以前民進黨執政時,由於朝小野大,中國國民黨籍立委就以凍結預算的方式來癱瘓政府。若是國會再擁有監察權,什麼光怪陸離的事都可能發生。事實上不必監察權,只要國會擁有調查權就足以癱瘓政府,尤其是在朝小野大的情況下,政府就瀕臨瓦解。監察權獨立於立法權之外是不正常,然而若將監察權併入國會,情況將更為嚴重。

在台灣最獲得人民信任的兩項工作就是國家考試與大學聯考,大學聯考已經廢止了,人民能夠信任的只剩下國家考試。事實上不只國家考試,其他由考試院接辦的文官事務都相當正常,行政院接辦的則是一塌糊塗,就以教育為例,所有專科都演化成科技大學就是極為荒謬的事,所以會如此,是因為立委為討好地方選民而對教育部施壓,到處設立大學,教育部已不是在辦教育,而是在販賣文憑。

立委會對行政院所屬的單位施壓,行政院所接辦的文官事務因而訂出荒謬的政策,考試院還能保持一塊淨土,主要的原因就是考試院的官員不必接受立委的質詢,沒有面對立委的壓力。若將文官事務全部交由行政院接管,那才是一場大災難。倒是可以考慮將全部文官事務由考試院接辦,其成效必定比現在好,因為考試院不必面對立法院的掣肘。

2013-04-15╱台灣時報╱第3版╱焦點╱吳玲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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