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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麥王子是蛤蟆? 對Thatcher的翻譯,一名三制:大陸作「撒切爾」,台灣作「柴契爾」,香港作「戴卓爾」。撒野、撒謊都不善……(聯合報)

英國前首相Margaret Thatcher 4月上旬辭世,海峽兩岸三地很多報章「報徑」一致,都頭版頭條報導;但對Thatcher的翻譯,則一名三制:大陸作「撒切爾」,台灣作「柴契爾」,香港作「戴卓爾」。撒野、撒謊都不善,Thatcher號稱「鐵娘子」,不會撒嬌。啊,如今撒手人寰了!切字從刀,嚇人,倒合「鐵娘子」風範。「柴契爾」的柴契二字,則乏善可陳;如要聯想到柴榮、柴進、柴可夫斯基,那太遙遠了。

近一些,我想到Thatcher同胞莎士比亞創造的丹麥王子Hamlet。這位丹麥王子如諳漢語,那麼,他短暫的一生就苦上加苦。父死、母再嫁、女友發瘋溺斃之外,允武允文的他,必苦於自己的姓氏被漢譯為「哈姆雷特」。「哈姆」驟然聽來成「蛤蟆」,且聽黃國彬的說法:

丹麥王子在漢語世界中最流行的名字「哈姆雷特」,其字形、字音都教我想起「蛤蟆」(ha ma)……我的「神思」教我想到「癩蛤蟆想吃天鵝肉」這句俗語;同時也教我想起「哈巴狗」──「一種體小毛長腿短的狗」。到了後來,我的聯想竟一發不可收拾,突然脫軌,飛向「傳說中的醜婦」「嫫母」那邊去了。由於這緣故,開始時我把Hamlet譯為「漢穆雷特」,希望為丹麥王子主持公道,還他一點尊嚴;但幾經斟酌,還是在「哈姆雷特」的「權威」下退縮、屈服。過去幾十年,「哈姆雷特」已經像「拿破侖」(又譯「拿破倫」)一樣,在譯界鞏固了地位,變得穩如磐石;我的「漢穆雷特」(或者「漢穆列」)要向「哈姆雷特」挑戰,肯定是「蚍蜉撼大樹,可笑不自量」。

以上引自黃氏新譯莎翁Hamlet一劇的前言。哈姆雷特,哈哈,我像黃國彬一樣,原本也是譯為「漢穆雷特」的,但「雙黃」唱不成,更倡不成。我文稿中的「漢穆雷特」多年來被書刊的編輯暢意改為「哈姆雷特」,只舉一最新例子:1975年一篇拙作中的「漢穆雷特」在今年初面世的舊著增訂版中,就成了「哈姆雷特」,筆改刀削的是北京大學出版社的編輯大人。丹麥王子雖然有時瘋癲,或者假裝瘋癲,這位堂堂男子漢行事肅穆、思維肅穆,他不是蛤蟆,也不是嫫母,為什麼不該享有「漢」「穆」雷特的肅穆之名?

我肅穆地探尋哈姆雷特這個譯名的來源。田漢1922年的譯本作「哈孟雷特」,1936年梁實秋的譯本則作「哈姆雷特」。梁實秋譯的《莎士比亞戲劇全集》(包括《哈姆雷特》一劇)1967年在台北出版,他的私淑弟子余光中,為此盛事該年8月在台北寫的文章〈梁翁傳莎翁〉,提到Hamlet時尊重梁翁,用的是「哈姆雷特」。同年11月寫的幽默諷刺散文、讓人讀起來笑哈哈的〈給莎士比亞的一封回信〉,卻不全賣梁翁的賬,不用「哈」而用「漢」,把Hamlet譯為「漢姆萊特」。但始終是老師厲害。梁實秋曾與魯迅大筆戰,加上其他因素,在大陸曾長期被視作反動文人。他的翻譯「哈姆雷特」卻在兩岸一名獨秀、一譯獨專。

「哈姆雷特」的「姆」字,其權威似乎比《紅樓夢》裡的賈母還大,如今已到了凡m(am, em, im)必「姆」的「姆」譯天下。馬克·吐溫(Mark Twain)筆下的頑童Tom早成「湯姆」;英國足球名將男子漢David Beckham,其姓在大陸被音譯為「貝克漢姆」,他雖然有綽號「萬人迷」,但英俊而不屬於「型」(粵方言辭彙,是男子而女性化之意),「姆」字實在與其形象為敵。幸好是「貝克漢姆」而不是「貝克哈姆」,「漢」意猶存。台灣把他的姓氏音譯為「貝克漢」,維護了他的性別(gender)與形象。讚。香港人用粵音譯他為「碧咸」,「麻麻地」而已。

香港把Thatcher譯為「戴卓爾」,有嘉意:她為人愛戴、卓爾不群;當然,那個時代香港是英國殖民地,香港人怎能不「為文造情」地譯她以嘉名?大陸的專有名詞譯法,以聲音準近為原則;此外,把Thatcher譯為「撒切爾」時,官方大概對她並無甚好感。

對於莎翁偉大的創造丹麥王子,中華的文學界和非文學界,應該沒有惡感,為什麼要譯成與蛤蟆為鄰的「哈姆雷特」呢?

2013-05-07╱聯合報╱第D3版╱聯合副刊╱黃維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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