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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兼任助理 爭取納勞保(聯合報)

目前多數大學的兼任研究助理遭認定為「學生」身分,而非「勞工」,高教工會昨天指出,17年來在大學裡就發生34起實驗室意外,受傷或致死的學生沒有勞保,只有團體保險、學生保險或個人意外險,無法得到完整的職災賠償。

教育部次長陳德華表示,大學的兼任研究助理納勞保議題牽涉廣大,教育部已召集相關單位、學者討論,2個月內提出具體方案。

高教工會表示,光是媒體報導出來的,從1997年起,全台大專院校實驗室意外就有34起,其中學生死亡3件、研究助理受傷10件、輻射外洩1件。高教工會指出,上個月底中山大學海洋科學系博士生何壯怡,參與東沙群島採集水樣本研究,不幸溺斃,校方認為他是「因公意外」,迴避承認何壯怡與校方是雇傭關係才參加這項研究計畫。

中正大學社會福利所博士生、高教工會兼任助理代表劉侑學指出,目前學生有的學生保險、意外險,比不上勞保的預防職業病健檢、失能給付,無法讓兼任研究助理獲得全面保障。

劉侑學呼籲教育部、勞動部正視大學兼任研究助理問題,給予勞保保障;科技部也應要求大專校院盡雇主責任,保障研究助理的勞動權益。

2014-06-05╱聯合報╱第AA4版╱教育╱記者沈育如╱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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